桂松:对政改需要理性探讨

       文/桂松

  教育界人士是知识分子,通常注重理性思维,颇能从多种角度观察事物,表现在政制改革方面,可在以下几个问题提出疑问,加以探讨:

  (一)如何看待政制改革的意义?有些人认为,政改关乎香港的民主制度能否继续发展,特区政府施政能否畅顺,社会会否撕裂,因此意义重大。此见甚是,不过,这只局限于它对香港的影响,未能上升到国家的层面,若能从“一国两制”的高度审视,当会发觉,政改争拗的实质是特区管治权之争。只有爱国者治港,才能贯彻基本法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香港行政长官要对中央负责的规定;否则香港便会脱离中央管辖,成为独立的政治实体。那些抗中乱港分子勾结外国势力,必会乘机变香港为反共反华的基地,不但破坏香港的稳定繁荣,更危害国家的安全。特区政府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所提出的政改方案,体现了国家利益和香港利益的统一,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的要求,因而是正确的。

  (二)政改方案是否为某政治派别度身订造?反对派硬指它只为建制派而设,这是一种曲解。政改方案建基于基本法,而基本法产生于二十五年前,怎会为今天的建制派而设?那时参与制订的基本法草委会和咨委会成员,也包括今天的一些泛民人士。也许反对派觉得自己出闸机会不大,因而强烈反对。在他们心目中,只有政改方案确保其出闸,那才是“真普选”,岂不是要政改方案为他们度身订造?为了自己出闸,他们不惜抛弃基本法有关规定,这是不合理的。其实,无论入闸或出闸,均取决于提名委员会委员们的选择。任何人或任何从属于政治派别者,其拥有的被选权是一律平等的。如果自己是爱国爱港者,毋须担忧出闸问题,因为提委会委员对于何者符合特首候选人标准,大都心中有数。

  (三)提名委员会成员不多,属小圈子,能否代表民意?衡量民意,固然需要重视民意的“量”,也要顾及民意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以确保社会不同界别的均衡参与。提委会虽然只有一千二百人,却涵盖社会各个界别,因而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由它推举(提名)的特首候选人,可体现各界民意。反对派漠视均衡参与,贬损提委会,只强调民意的“量”,认为这才是尊重民意。现在支持政改方案的市民有六成多,他们却罔顾民意的这个巨“量”,岂不是自相矛盾?他们否决政改方案,这就剥夺了五百万选民选举特首的民主权利,怎算得是真正的民主派?

  (三)政改方案能否通过?现在特区政府以及许多社团均全力向市民推广该方案,多项民调显示,支持者有所增加。反对派亦展开反宣传,以中间人士为宣传重点对象,看来成效不大。此长彼消,能否迫使反对派立法会议员转?,尚难预料。其中有的是死硬派,不会转?。有的却会考量转?对自己从政的影响,这涉及许多复杂的问题。

  也许有见及此,政府提出政改方案的宣传口号是“2017一定要得”,以表示政府的决心和市民的诉求,倘若除去其中的“要”字,那就肯定政改方案必会被立法会议员通过,似乎言之尚早,因为这不取决于政府,只取决于立法会议员(特别是反对派议员)的取态。毫无疑问,经过政府和社会人士的大力推广,民众会提高对政改方案的认识。方案的民意支持度愈高,反对派议员所承受的压力则愈大。倘若他们漠视民意,否决方案,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其民望便会下滑,这对其从政前途是不利的。权衡利害得失,智者不难作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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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斐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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