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5月2日讯(记者 朱晋科)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表明,教育局近日发表的基本法教材摘要图,并非指特首直辖于港澳办,而是指特区直辖与中央人民政府,符合基本法第十二条,表述正确。
她又说,中央对本港有“全面管治权”并非收紧高度自治,因为根据基本法第二条,特区政府行使的行政、立法、司法管辖权、终审权,都是由全国人大授权。
教育局推出新一辑基本法中学教材,根据教材“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部分的一张摘要图,港澳办之上级为国务院、人大常委会及全国人大,港澳办之下是特首及香港特区政府。
教协教育研究部主任张锐辉昨日提出质疑,港澳办只是国务院辖下的一个部门,负责联络及沟通,特区政府不应直辖于港澳办,有关教材将工作关系及权力关系混淆。当记者问到特首及香港特区政府直辖于港澳办,是否符合基本法,梁爱诗昨日见记者时说,图表并非指特首直辖于港澳办,她解释,根据基本法第十二条,特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人大常委会之下有国务院,国务院其中一个部门是港澳办,直接管理香港的事情,她认为摘要图的表述正确,没有错误。
黄均瑜:摘要图不涉误导
梁爱诗又说,教材提到中央对本港有“全面管治权”,并非收紧高度自治,因为根据《基本法》第二条,特区政府行使的行政、立法、司法管辖权、终审权,都是由全国人大授权。
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委员、教联会会长黄均瑜表示,教材中肯与否应看是否违背基本法,由于国务院要负责许多事务,由港澳办分管香港事务并无问题,而港澳办亦要跟随基本法办事,有关摘要图不涉及误导。
黄均瑜认为学生在学习时遇有疑问,老师应会讲解清楚,如果教师认为教材有所不足,可以用补充教材,亦可以与现行基本法教材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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