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特区本年度“法律年”启动礼前天举行,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及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均在会上致词,袁司长强调法治是普选的基础,指出“占中”对法治明显带来冲击;马官则强调官民都须尊重法治,市民须遵行法院“禁制令”,法院判案也不会受政治影响。
两位司法主要官员,从不同角度阐述了法治对港人社会的重要性,强调法治精神不容破坏、司法独立不可改变,两者的立场和观点是一致的,袁国强更强调对“占中”者的检控是基于违法事实而非政治检控。一些传媒“明示”或暗示两人立场有分歧,是想乘机挑拨离间而已,不能想像执掌司法大权的最高负责人会自己否定法治。这种挑拨是荒谬和低能的。
而令人关注的是,大律师公会主席石永泰在典礼上致词时提到:
“香港政府近年沾染了一种语言习惯,在解释它所做的所有事情时,都以‘依法’作为开场白……官方只懂不断重复‘依法办事’这答案,有贬低法律、混淆视听、‘牛头不对马嘴’之嫌……法律成了代罪羔羊或藉口。”
石永泰还认为,过分强调“守法”是“极权政府的特徵”。
石永泰批评政府官员开口依法办事、闭口依法办事,不断重复,有“牛头不对马嘴”以至贬低法律之嫌,此说或许值得有关官员参考;但指“守法”说得太多就是“极权政府的特徵”,就实在令人费解了。
“守法”不是任何社会都大力提倡、任何市民都应该遵行的准则吗?而且,何谓“过分强调”?一年限说多少次才不会“过分强调”?“占中”七十九日,政府呼吁“守法”大概也说了七十九次,特区政府是不是已经变成一个“极权政府”?
“占中”期间,占据马路、堵塞交通、阻人做生意、阻人上班上学等大量违法行为,政府因此需要日日呼吁守法,警队也是在法庭颁下“禁制令”之后才奉召执法,采取清场行动。如果强调守法和执法维护治安是“极权政府”所为,那么,看来市民并不反对这种“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