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搞手教授份属“高分低能”,此话不假。因为能做到香港最高学府教授,属“高分”者;但观其搞“佔中”的水平越来越低,却又属“低能”。
当初搞“佔中”,是把美国“佔领华尔街”概念移来香港。骂“签名反佔中”乃“东施效颦”,模仿所谓“佔中公投”。美国与香港情况截然两样,人家反抗银行大班刮尽百姓财富,才去“佔”,乃佔得有理;香港的普选咨询此落彼起,在“没商没量”之下,你又去搞“佔”,才是“东施效颦”。此乃“低能”之一。
知道港人不接受“佔”,便改口“和平爱心佔中”。你既准备了“公民抗命”,就该“抗命”到底,这是从政者不能“见势改变基本盘”之举,你却改变了。“佔”属违法,人们根本看不到你哪里有“和平、爱心”。法律教授连这点都搞到“一镬粥”,是“低能”之二。
见到“反佔中”获多数市民认同,民意输尽,无棋可行,又不肯再来另一局,便向学生埋手。大学生不睬,去搞中学生,中学生不睬,去搞小学生,难道要连幼稚园学生“饮紧奶者”都不放过吗?不错,从政者要不断向群众推广理念,但你向无知青少年推广,叫他们陪你违法、代你违法,显示你“低能”、“无能”之外,再加个“无耻”!这是其三。
你剃头,藉此发洩满腔不肯认输的怒火,也是“笑死人唔使本”小儿科至极,是“低能”之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