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硕鸣:落实普选机会来之不易

  推动香港民主政制渐进发展,实现合资格港人一人一票的选举权力,是所有香港人的共识。尽管实现这个目标还不容易,但这一天终有可能来到。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确定了香港落实2017年特首选举的基本框架,香港普选特首的愿望可以成真。由中央政府以基本法为基准,让香港尝试中国除台湾以外从来没有过的一人一票民主选举特首,这在中国民主发展史上第一次,在香港这个百年资本主义的社会也是首次,虽然仍有诸多不完善,还有诸多不满意,却是中国民主发展进程中从无到有迈出的重要一步,这一步不容易。

  从无到有迈出重要一步

  日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2014年7月15日提交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并在审议中充分考虑了香港社会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决定2017年香港特首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组成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人数、构成和委员产生办法按照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规定;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产生二至三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候选人均须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的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合资格选民均有行政长官选举权,依法从行政长官候选人中选出一名行政长官人选;行政长官人选经普选产生后,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虽然,在香港反对派眼中,没有採纳他们要求的《决定》相当保守,但如果可以实现,这还将是中国民主发展的一个里程碑。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有条件实行民主制度,香港社会各界期待普选。还有人要求全面开放民主选举,甚至期待让香港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一步到位一人一票直接选举。愿望美好,但按中国民主化发展循序渐进的要求,这不现实。

  其实,回归时的香港有自由并没有民主,更不用说普选。1967年,多少爱国工人、师生、民众浴血街头、被投入黑狱以至失去宝贵生命,原因就只因为他们“大胆”向殖民政府“讨”一点民主。回归后,按基本法要求,香港人才开始享有了要求民主的条件。一路走来并不容易。

  回归不到十年,香港就启动了政改。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05年提出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之改革建议,但因并没有满足反对派的普选要求,没有得到民间支持。

  由于反对派认为政府提出的方案过于保守,加上没有全面普选的时间表,香港史上第一次民主发展的政改方案最终得不到足够的支持而在立法会流产,香港政改一启动就遭遇滑铁卢。

  新一轮政改在2007年掀起,根据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政制发展绿皮书》进行讨论后发表声明,确定2012年不实行普选,普选行政长官的时间表定为2017年。针对全国人大的声明,反对派一直为之争取普选抗争,不惜政改不成功再次原地踏步。

  到了2010年4月14日,政府提出《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但该方案最初没有一人一票的普选概念,反对派群起抗议抵制,眼见政改又要流产。

  当时在中央授意下,中联办副主任李刚就政改方案与民主党3名核心成员何俊仁、刘慧卿及张文光破冰会面,最终北京接纳民主党提出的区议会功能界别改良的一人二票方案,让不属现存功能组别之选民再以一人一票选出立法会新增5席的“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香港终能试著有小范围的一人一票“普选”,从而换取了民主党在立法会内的支持,顺利通过了那一次的政改方案。2012年让香港在政改路上往前跨了一小步。

  中央落实普选特首承诺

  中央落实香港实行一人一票的普选承诺,具体实施时经过了积极又稳妥的阶段。特区政府积极听取各方意见,5个月谘询期间,特区政府共收到十二万多份来自不同团体和个别人士的书面意见。从去年12月到今年5月,特区政府围绕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特区立法会产生办法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公众谘询。这么长时间的公众谘询,在歷次政改谘询中是“前所未有的”;行政长官根据谘询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以后,7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亲自到深圳,会见了香港各界人士,这种安排也是“前所未有”的;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三场座谈会,希望能够更广泛地、面对面地听取香港各界人士的意见,这个广泛的邀请面也是“前所未有”的。

  今天,中央对香港特首普选的框架落地,但离可以实施还有距离,和以往一样,有部分市民并不满意普选框架。香港真正落实普选,还需要珍惜来之不易的今天,同样要积极迎接仍然不易的明天。
责任编辑:达杨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