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人,在农历新年之际都有吃团圆饭的传统。在北方,团圆饭上少不了水饺,它的鲜美令无数北方人垂涎;而在南方,却是汤圆出现在人们的眼前,在港澳,年糕又成为过年必吃的美食。那么到底过年的标准是吃水饺、吃汤圆还是吃年糕呢?这是一道没有标准答案的题目。无论吃什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家庭团圆这一至高理想。同样,普选也没有标准答案,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属于自己的模式,然而他们的最终理想都是为了寻求民主。换句话说,
香港居民的价值追求在于民主化的实现,而不在于那个子虚乌有的“国际标准”。普选的实现给予香港民主化发展的机会,那么,不如为了这个共同的理想,吃一顿“团圆饭”。
关于普选,香港社会有各种见解,当然为香港的发展出谋献策,固然是好的,但是最终的选择一定要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否则就会出现“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结果。仅元首选举的提名,世界上就有很多种,比如法国的民选代表提名,波兰的选民提名,美国的政党提名,新加坡的委员会提名等等。而这些提名办法都由各国各地区的宪法、法律等加以规范,并且都是符合各国各地区实际情况的。香港特区最大的实际在于它是按照“一国两制”方针设计的,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世界上首创的制度,它的治理体系与治理方式都是无从抄袭或直接借鑑的,需要依靠
中国人的智慧独立完成。
香港政治体制的发展规定于有宪制性法律地位的《香港基本法》以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香港基本法》所作出的决定。因此,香港的普选也应当严格遵循“一国两制”的设计,遵循《香港基本法》及全国人大依此所作出的决定。
而香港社会的公民抗命活动,明显是不符合其定义与要求的。实际上,宪法规定的应有权利与公民社会中的实有权利不对等,公民才去按照宪法要求,追求那些宪法中规定却实际不存在或难以保障的权利,也就是说不能离开宪法谈权利。否则,如果不是宪法中规定的权利,社会中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某项“新权利”,并为此可以号召民众加以“追求”,那么社会秩序荡然无存,也就无所谓特区对社会治安的管理。《香港基本法》及全国人大依此的决定都规定了香港的普选问题,并在实践中广泛徵询居民的意见,积极履行普选的诺言,无所谓权利的不对等。
在结束了上百年的殖民管治后,香港成为了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实现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在歷史的新篇章下,中央信守诺言,支持香港实现行政长官普选,再一次为香港的发展添上腾飞的翅膀。那么,就请香港在普选这本崭新的制度扉页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实现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普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