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者必须爱国属根本
谈到爱国者治港的问题时,张荣顺说,任何国家或地区,从政者必须爱国,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任何政治体制设计的前提。从政者尤其是出任重要职位的人是否效忠于国家,不仅受到严格的品格审查,而且受到公众舆论的严厉监督。在西方国家中,任何人不要说有背叛国家的言行,就是被视为有此倾向,也难以谋取政权机构的职位。
张荣顺说,中央在制定“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时,考虑到香港的特殊情况,对于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政治权利作了特殊规定,包括在一定条件下,外籍人士也可以在特区政权机构中任职。治理香港的港人不要求全部是中国公民,只是要求必须以爱国者为主体。
至于什么是“爱国者”,张荣顺引用邓小平的话,“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復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他说,白皮书对“港人治港”必须以爱国者为主体作了比较大篇幅的阐述,明确提出“对国家效忠是从政者必须遵循的基本政治伦理”,这是对“港人治港”的深入阐述,目的就是为了明确“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的必然要求。
称法官为治港者 与司法独立无矛盾
张荣顺说,白皮书发表后,香港社会有人批评白皮书中将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与其他司法人员称为治港者的说法,认为香港是司法独立,法官不应属于治港者范畴。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他说,按照基本法的规定,香港各级法院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构的组成部分,而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是高度自治权的组成部分,作为政权机构中的司法机构成员,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毫无疑问是行使特别行政区治理权力的治港者。白皮书中把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称为治港者,是肯定他们的政治和法律地位,与司法独立完全没有矛盾。
香港社会对白皮书中法官爱国问题也炒得比较热,认为法官只应向法律负责,不应当有爱国爱港的标准。张荣顺说:“世界上任何地方的法官,没有人敢声称自己不爱国,也没有人认为法官可以不爱国,更没有人把爱国与司法独立对立起来。”
他说,白皮书实际上已经照顾到有一些外籍人士在香港担任法官的情况,无论是基本法还是白皮书,都没有讲这些外籍法官要“爱国”,而是规定他们必须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护香港基本法,这与司法独立也完全没有任何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