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7月1日讯 据星岛日报消息,政府傍晚回应七一游行,指对于一些团体和人士提出的“公民提名”建议,特区政府已多次指出,根据基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权,只属于提名委员会。
政府发言人表示,政府已多次指出,根据《基本法》第45条的规定,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权只属于提名委员会。政府亦留意到社会上有不少意见,包括法律界团体和人士的意见, 指“公民提名”会绕过或削弱提名委员会的实质提名权,在法律上有极大争议;有关建议在政治上难于取得共识;在实际操作上的可行性亦有质疑。鑑于有关建议在 法律上、政治上和实际操作上的种种争议,特区政府认为有关建议难以得到落实。
政府呼吁社会各界,以理性务实的态度,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的基础上,凝聚最大共识;并在讨论具体方案时,充分考虑法律、政治和 实际操作三方面。特区政府和全港市民抱有共同愿望,希望可于2017年如期依法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全港五百多万的合资格选民可于2017年以一人一票方式选出下任行政长官。
发言人又重申,特区政府尊重市民发表意见的自由和权利,但对于违法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执法部门定会严格依法处理,确保本港的治安。
张晓明:中央支持普选决心不改
另外,中联办主任张晓明表示,尊重市民游行集会的权利,但反对激进违法活动。
张晓明又回应对“公民提名”的看法,表示中央支持特区普选的决心,不会因为所谓全民投票或游行示威规模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