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2月25日讯 记者吴维思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昨日发表2014《法治蓝皮书》,指香港行政长官普选要按照《基本法》进行,如果社会对当选人意见分歧过大,可能不得不由人大常委会释法。本港政界人士表示,希望各界可以依法讨论政改,不要偏离正轨,认为中央有权任命或不任命行政长官,未必需要释法。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刘廼强指出,《基本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行政长官的权利,即有权任命或不任命,因此无须释法,也未必需要有释法的程序。对于《法治蓝皮书》中提到现时讨论本港普选有偏离《基本法》的趋势,刘?强表示,各界应该根据法律讨论政改,以“法律事实”为基础。
行政会议成员、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示,今次是最具体的一次,表明不任命特首后的安排,但认为不一定要靠人大释法。不过她认为,若市民普选了特首而中央不任命,会引发宪制危机,她一直认为“守尾门”是“下策”。对于社科院《法治蓝皮书》说现时讨论偏离《基本法》,叶刘淑仪说北京多次表明反对派提出的三轨方案不合《基本法》及宪制安排,提名权要在提名委员会而不是其他机构,因此蓝皮书才有此说法。
最重要依法律框架普选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联主席谭耀宗则认为,《法治蓝皮书》说的“不任命”即是“退回”,至于“退回”是否暗示有“重选”机制,就要在立法时讨论。他认为,社科院研究的是法律,因此蓝皮书是从法律精神中表达意见。至于蓝皮书提到的释法,谭耀宗认为现时没有说要释法,最重要是依照法律框架进行普选。
全国政协委员、自由党党魁田北俊说,社会上有人提出公民提名及政党提名,都是明显偏离《基本法》。而社会上更有声音称普选要依国际标准,田北俊强调香港是遵从《基本法》行事,《基本法》是唯一要遵守的法律,因此只有根据第45条及人大决定才是正途。
全国政协委员、经民联主席梁君彦认为,《基本法》写明中央对特首有实质任命权,而释法是非常重要的程序,不能乱用,一旦释法亦要有好的理据,不能轻率。他认为政改一定要在《基本法》及人大决定框架下行事,否则都是偏离《基本法》。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王国兴说,社会正被一些在《基本法》框架以外的方案引致讨论偏离正轨,他希望大家可以依法讨论政改。他又说,如果政改方案不能在立法会通过,香港政制将原地踏步;他认为现阶段仍不需要以释法来釐清政改中的细节。而就蓝皮书说佔中是违反法治,王国兴认为社科院的观察准确,现时的确有反对派走向偏激行动,他不同意有人以佔中方式来争选普选。
民建联立法会党团召集人叶国谦指出,公民提名确实偏离《基本法》,但并不等于特区政府的政改咨询有所偏离,政府现正积极聆听各方意见。他又指,当8月份政府完成政改咨询,提交人大常委会时,才是最关键的时刻,是启动“五步曲”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