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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刘:政府就政改提出看法可免不设实际期望

  律政司长袁国强在多份报章撰文,指基本法只明确指出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基于普通法的诠释原则,其他人士或机构不可能同时享有提名权。他又指,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的文字十分清晰,提名委员会拥有实质提名权,任何绕过提名委员会的提名程序,或削弱其实质提名权,都可能被认为不符合基本法。

  对此,行政会议成员兼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指,政府一直迴避公民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的问题,但受到建制派压力要求政府表态,袁国强现阶段的言论是无可避免。她指,政府在政改有底线,及早提出观点,可避免市民有不设实际的期望,又表示香港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框架内,仍有争取更大的民主成分和扩大选民基础的空间。

  刘慧卿冀政府现阶段勿否定任何方案

  民主党主席刘慧卿则表示,明白有建制派人士催促政府表态,但认为政改仍处于谘询阶段,政府应该要听取民意。当局亦要明白,市民希望有一个真正的选举,让不同政见的人士竞争,选举的核心问题是有否筛选。

  她认为,政府现阶段不应否定方案,反而应表明普选不会有政治筛选,如果政府坚持一个有筛选的普选,佔中等示威活动就会一触即发。

  立法会法律界代表郭荣铿,对袁国强以法律语言包装政治目的表示遗憾,认为提名委员会权力一定要按民主程序产生,而民主程序可以包括公民及政党提名,但袁国强无解释民主程序的意义。

  • 责任编辑:达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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