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委会首重均衡参与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是政改咨询的其中一个重点,郑耀棠表明,提名委员会的四大界别可以加大民主成份,而最重要是体现均衡参与,否则会予人向某界别倾斜的感觉。他又认为,《基本法》表明是要循序渐进地实行普选,或者2017年的选举制度有不足的地方,但将来可以按情况作修改,最重要是先行出普选第一步。
对于提名委员会四大界别的组成,郑耀棠说有人提出加大民主成份,其中一个提议是2015年后,区议会413个议席全部由直选产生,将之加到提委会的政界组别。他认为建议“理念上可行”,但若把所有议席加到政界,加上现有的300人,共有700多名提名委员会委员,届时要讨论其他界别是否加至相同数目,否则就不是均衡设计。他说,各个界别成员的利益取向不同,若人数不同则会向某界别倾斜,因此组别组成如何处理,就要在咨询中听取各界意见。
普选实现后仍可不断完善
反对派近日不断针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说提名委员会是机构提名,就此指称机构提名是“僭建”,郑耀棠不认同有关说法,并表示提委四大界别组成就是参照选举委员会模式,“说明不是一个人提名,亦不是若干人提名”,四个组别一起是一个组合。对于“公民推荐”,他认为现时未有细节,未知具体如何操作,但强调任何建议一定要在《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框架下。
被问到是否认同2017年选举不宜有“太大改动”,他说“政治的事不能一下子太大变化”,《基本法》亦讲清楚普选是循序渐进。他知道选举办法有不足的地方,提名委员会亦不一定是最理想的方法,但方法已写在《基本法》中,因此有需要“跟住走”。他说,如果普选实行后有需要修改《基本法》,或将来有政党法存在,“不一定要有提名委员会,可透过政党提名,(制度)可以不断完善”。他又表示,《基本法》是可以与时并进,但它是保护香港的法律,不应轻易修改;不可以合反对派意就改,不合意就不改。
另外,郑耀棠说工联会成立的政改小组应会于4、5月提出具体方案,现正就各个议题收集会员意见,但他强调,工联会的方案不是“风向标”,外间不用有太多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