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香港在线 > 香港政情 > 正文

热闻

  • 图片

黎小燕:政改咨询务必合法合宪

  政府咨询市民有关政制的意见,这里面有个重要涵义:政府和民间的想法,都得有新意。

  过去多个月来,反对派的“占中”者,肆意违反民主大原则──不遵循具宪制效力的《基本法》。政府已多次指出,《基本法》中明文规定了必须有提名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也曾来港说得很清楚:大家要按《基本法》办事。这是底线,不能超越,底线以内,什么意见都可以提。按正常的咨询程序,是政府就自己的想法设计了提议方案,市民应在底线的基础上讨论。这当中,一定有很多相反意见,政府收集了意见,经过整理,尽可能协调、融合,再公布,便是整个社会大部人的共识。重提不合宪不合法的意见,便只有吵架一途,徒浪费整个社会的时间,咨询也就了无意义。譬如北方人以馒头、面条为主食,南方人无米饭不欢,这与两个地方的气候、土壤等有关,是自身长期以来的既定生活模式,你若要再来问“点解”:“点解北方人不能放弃馒头、面条,南方人又为何不能碰馒头”、“点解你系要用提名委员会而不用公民提名”等等,这些问题是非常幼稚的。在合宪合法的范围内,有学者就提出提名委员会可多增区议员,也有学者认为可增加由民间推选出来的成员进入提名委员会,这些都是很好的提议。

  民主模式须因地制宜

  大家都爱民主,但是一个社会,必须制订这个社会所能适应的特有的民主选举模式,并不是先设一个选举制度,才把自己既定的生活模式予以迁就,这是颠倒次序。那些所谓“非一人一票不可”,“否则所有的社会问题解决不了”、“下一代无希望”的想法都是很差劲的。即使选择了适合这个社会的民主选举模式,也得时刻检讨、更新。台湾采用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美国用选举人票,法国是多轮淘汰制。美国有总统没有总理;法国则两样都有,总理的权力又比总统大;英国是民主国家,为何至今仍有“王”存在?日本有“天皇”,内阁等选举制度却很民主;丹麦一样很民主,却也有“王”……这些民主地方的民众为何能容忍其他一般人所认为的“有独裁意识”的“王、皇”存在?这就证明了民主选举模式并不是独步单方,一剂药可走天涯,它是非常复杂的复方,每个地方都有自身的需要,不能照搬其他地方的模式。

  香港堪称是世界言论最自由的地方,大家有道理就请讲,这是讨论民主的上佳条件。动辄说“占”,就像泰国一样,二话不说,先是暴力,等于自毁长城,政府被推翻、人民生活糟透了之时,再完美的选举制度,大家都无法享受,一切都只得个“乱”字。

  • 责任编辑:张琦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