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国强表示,政府对各种普选建议持开放态度,但强调讨论唯一框架是《基本法》,市民向政府提意见时,应思考实际可操作性,并说明如何符合《基本法》。他表示,政府并没倾向只容许有2至4名候选人。今次谘询没有就候选人数设上限,会听市民意见,如实反映。
他又解释,谘询文件引用前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07年的说法,指提名委员会“可参照”选委会的组成,是乔晓阳的“个人演绎”,作为参考。
他表示,谘询文件亦有询问市民,是否贊成提名委员会按现行选委会四大界别框架设计。
他重申,普选方法的最终依归,是《基本法》45条、人大常委04年一个解释一个决定,及人大常委07年的决定,呼吁市民讨论时要有务实态度,不可凭空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