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全国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和副主任张荣顺应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的邀请,来港作为期三日的访问。此行的主要目的是让两人与特区政府主要官员、部门首长和社会人士,就《基本法》与特区政制有关的议题进行交流。
访港首日在礼宾府举行的欢迎午宴无疑是两人本次访港的重头戏。李飞在午宴上做出的重要发言,可谓迄今为止中央政府关于2017年普选最明确的立场,然而一些人却对此视而不见。事实上,中央政府多次关于普选的表态,不仅被反对派蓄意混淆视听,甚至被政府官员有意无意的过滤。与李飞会面后,一位政府高官随即向媒体表示,他们并未过多谈论政改,李飞也没有试图为普选设置“框架”。
不知从何时起,为普选定下“框架”似乎变成了贬义词。殊不知,香港特别行政区之所以存在,就是基于《基本法》这个“框架”,并辅以国家和地方的其他法律条款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司法解释。香港的政改也受限于一个不断发展并互相影响的双重框架─基于香港政治现状并遵从有关法律和国家利益。
此外,特区政府的表现也关系着香港的民望和政治环境,反过来也影响到中央政府的安全感。与普遍观点相反的是,中央政府在2003年之前对香港的干预微乎其微。对于北京的善意和香港高度自治的不尊重,使我们陷入一个不可自拔的恶性循环,以至于造成香港如今的政治乱象。
有鉴于此,公众人物清晰明确地为民众传达中央政府的资讯就显得尤为重要。良好的政治生态需要有开放的态度,我们的政客不能想当然地认为通过那些经不起推敲的文件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达成政改。如今,香港政客们的言行无疑就是在试图避免亲自传递所谓的“坏消息”,甚至为此欺骗民众。
李飞的发言是对中央政府态度和立场的详细阐述,其中的焦点在于一开始就备受关注的“爱港爱国”问题。特首必须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这背后所隐含的问题或许多少让人有点尴尬,因为中央政府和多数港人心中所系并非永远一致,所以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有能力使双方都满意的特首。
一方面,特首对港人负责是普选机制所规定的,而另一方面,对中央政府负责看上去却没那么明确。根据《基本法》规定,特首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这是特首需对中央政府负责的主要表现之一,但仅依此据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政改将确保特首对中央政府负责体现在特首提名、选举和任命的各个阶段。在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王光亚首次对此做出说明之后,李飞此次访港又明确重申了这一立场。每个符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人士都可以向提名委员会争取提名,提委会将按照《基本法》规定的“民主程序”产生候选人,但这方面还需社会加以讨论,不能保证所有争取提名的人士都能成为候选人。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剔除不合适的申请人,从而使中央政府行使不任命权的可能性和风险降到最低。
这正是“爱国”概念发挥作用之处。在当前体制内,判断申请人是否“爱国”是中央政府可以间接和合法的干预特首提名的唯一方式。这或许不是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但只要问题能够迎刃而解,这一方式也未尝不可。
中央政府一直试图明确普选的公平和公正,现在需要我们对此做出认真的回应。假装普选不存在任何“框架”,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文章编译自《中国日报》香港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