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郝铁川
大公网讯(记者吴维思)中联办宣传文体部部长郝铁川(见图)昨日在报章撰文,指公民党党魁梁家杰称“公民提名”符合基本法第45条的讲法属“错误理解”。郝铁川引用资料指,在基本法起草、咨询过程中,“公民提名”未获各界和绝大多数草委认同,所以未有写入基本法。郝铁川又强调,增设一个“公民提名”的程序,搞“双轨制提名”,“不是哪个人、哪个党的私事,而是涉及公共资源的使用、公共秩序的布局和法律的修改等,焉能不慎!”
对于公民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45条,梁家杰早前称:“提名委员会没有被取代,只要提名委员会确认‘公民提名’提出的候选人,就是第45条里所讲的民主程序。”郝铁川直指“这明显是错误理解”。郝铁川表示,根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对基本法第45条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已做了清楚的解释,即:它只包含两个含义,一是指“提名委员会”进行机构性的整体提名,体现整个机构的意旨;二是指由所有提名委员会投票提名,以体现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程序”的要求。而梁家杰现在却提出要增设一个“公民提名”的程序,搞“双轨制提名”,郝铁川说:“这不远离了乔晓阳先生阐明的立法原意、张晓明先生给他指出的普选‘正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