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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铁川:地方自治权 香港独一无二

中联办宣文部部长郝铁川最近在落区宣讲《基本法》时,发现一些人总担心随着内地的强大,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会被内地的社会主义制度“吃掉”。为此郝铁川根据现场回答整理成文,发表于8月20日的《新报》,题目为《地方自治权,香港独一无二》。

  香港《文汇报》报道,中联办宣文部部长郝铁川最近在落区宣讲《基本法》时,发现一些人总担心随着内地的强大,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会被内地的社会主义制度“吃掉”。为此郝铁川根据现场回答整理成文,发表于8月20日的《新报》,题目为《地方自治权,香港独一无二》。

  郝铁川说,曾庆红先生曾经说过,中国共产党是诚心诚意在香港搞资本主义的。所以,《基本法》规定的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之大、之多,是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地方政权都不拥有的。当年的《基本法》草委、中国着名科学家钱伟长先生指出,《基本法》给与香港很多权力,远远超过了英国人。别的不说,就以司法为例,香港的刑法、民法都不用内地的,而继续沿用普通法。我们连用外国的法律来判理我们中国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刑事案件这一点都放了,这样做就是为了尽最大的可能照顾香港人的原有习惯和生活方式,也是希望最大限度地能使香港保持繁荣稳定和发展。可以肯定地说,现在《基本法》几乎是凡是可以给香港的权力都给了香港,就是主权、以及与主权有关的不能给,只能归中央政府,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是这样。(见《基本法的诞生》第一百二十一页)

  陈弘毅:港税务“特权”世所罕见

  陈弘毅教授在其《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法治探索》一书中说,“一国两制”之下香港特区的自治权是高度和广泛的,不但远远超过我国的其他地方行政区域,即使与联邦制国家的成员单位相比,在很多地方也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以《基本法》第一百零六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财政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徵税”为例说:“香港在税务方面的‘特权’在世界范围内是罕见的。”(见该书第一百四十二页)

  三措施保障地方自治权稳定行使

  郝铁川说,中央不仅通过《基本法》赋予香港世上独一无二的地方自治权,而且还对保障这些权力的稳定和行使采取了有力的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之一是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区的法定自治事务;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果需要在香港特区设立机构,须徵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同意,并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香港特区设立的一切机构及其人员均须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保障措施之二是组织上的保障。全国人大决定在《基本法》实施时,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就有关《基本法》实施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供意见。该委员会的成员为12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内地和香港人士各6人组成。6名香港委员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立法会主席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联合提名,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这个委员会将对《基本法》的实施起到保障作用。

  王铁崖:联合声明具国际法约束力

  保障措施之三是程序上的保障。《基本法》为了保障“一国两制”方针的稳定性,对《基本法》的修改从实体和程序都作了极其严格的规定,例如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均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而这里所说的基本方针政策,又是规定在《中英联合声明》中的。正如基本法草委、北京大学教授王铁崖接受文汇报记者采访时说,一般来说,任何宪法授予地方政权的权力,都是可以通过修改宪法加以更改或取消。但是,对于《基本法》里中央政府对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来说则不可能,换句话说,将来中国宪法即使出现修改,这些基本方针政策在50年内都不能修改。因为这些基本方针政策已经载入《中英联合声明》,如果一定要修改,除非先行修改联合声明。而中国政府为了表示保持香港资本主义制度不变的诚意,主动地将《中英联合声明》在联合国登记备案,使该声明具有国际法约束力。

  因此,郝铁川最后强调,中央政府保障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是真诚、认真和严格的。

  •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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