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报道,中联办宣文部部长郝铁川在阅读香港一些流行的《基本法》着作、教材和落区宣讲《基本法》时,发现“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这一非常重要的概念在香港几乎不被提起和熟悉,因此他在昨日香港《经济日报》撰文“中国是单一制国家,香港不会有‘次主权’”,分析了单一制和联邦制在主权拥有和行使、中央和地方政权等方面的差异。
郝铁川说在主权的拥有和行使方面,联邦制和单一制国家的一个重大区别就是: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和其成员单位(如美国各个州)共同拥有主权;而单一制国家的主权只有经全民选举产生的中央政府才能拥有,地方则不能像联邦制下的各成员单位那样拥有部分主权。中国是单一制国家,根据“主权在民”原则,主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任何地方政权不得分割、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法律地位相当于省、直辖市、自治区一级的地方政权,当然不会有什麽“次主权”。
地方须遵从中央统一领导
郝铁川说,联邦制之所以和单一制有此种大区别,与他们的历史传统很有关系。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成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单位原将各自的部分权力让渡给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而单一制国家政权是先有中央政权,然后再由中央去建立各个地方政权。
郝铁川说,由于单一制和联邦制在主权的拥有和行使方面的不同,所以两者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也就有了许多重大差别。根据联邦制原则,中央政府与成员单位并不是上级与下级的关系,而是具有不同权力、职能范围的政府之间的关系。它们彼此独立,权力都有限制。各成员单位也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因为它们与联邦在不同范围内分别行使统治权,且各组成部分的权力并非联邦授予,这一点与单一制国家也不同。因为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权的全部权力均由中央政权授予,是中央政权的下级,须遵循服从中央统一领导的原则。
联邦制总统州长常对着干
郝铁川重点剖析了美国的联邦制。他指出美国是个典型的联邦制国家,美国的州State其实也是国家的意思,美国的全称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缩写为USA,或简称为United States,其实就是合众国(联合众个国家)的意思。美国各州还有自己的宪法与法律,州长并不听命于美国总统,任命与去留也不受总统制约。总统到各州视察,州长、市长们可以不陪同与接待。因为他们由选民产生,对选民负责,并不对总统负责。地方官员只对本地公民负责,不对中央负责。有一个笑话,美国最小州的州长上厕所,看见唯一一个坑被小布什占着,他可以让小布什起来,州长先上厕所。各个州只要不违反宪法,不侵犯公民权,那基本就是个独立王国。所以国内总统和州长几乎没有隶属关系,州政府与联邦政府对着干的事情因而屡见不鲜。但这都是单一制国家所不允许的。
了解两制区别 易于明白《基本法》
最后,郝铁川衷心希望香港的青年朋友了解“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区别,也衷心希望有关老师把这方面的知识告诉学生,使《基本法》飞入寻常百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