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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令彬:放开贷息效果未明

  日前中国央行宣布取消贷款利率管制,对银行的贷息浮动取消下限,农村信用社的贷息上限亦取消,至此贷息已可完全自由浮动。唯一例外是保留按贷下限,以配合冷却楼市政策。此次乃循序渐进利率改革的另一步,之前已在2004年取消贷息上限,其后又多次逐步扩大贷息的下浮空间,目前仍保留的主要利率管制乃存款上限。

  对于放开贷息的影响可从三方面作检视,即货币调控、宏观经济状况和银行体系等。

  利率变动乃重要的货币调控手段,过去利率由当局控制,故只要调校官方基准息率便可完事,但今后却难再如此简单直接。

  有何替代机制尚未清晰,央行贴现窗运作及基于Shibor的调控是否可行仍待观察,六月中Shibor的异常扯升尤令人关注。

  影响货币调控的有几大问题尤其值得重视:(一)央行的能力及独立性成疑,最近的拆息异常便印证了此点。(二)利率市场化但金融机构运作市场化滞后的矛盾将更为突显。(三)利率市场化与汇率非市场化(目前是爬行升值)的矛盾将渐次浮现,扩大汇价波幅将更添投机风险。(四)贷息市场化而存息仍受管制的双轨制,将形成利率体系的内在摩擦,实际上会妨碍贷息浮动。

  在宏观经济方面,利率浮动有自动调节功效,如资金需求过多或通胀上升,息率会上浮而起压抑信贷及投资的作用。

  在目前若放开贷息下限如能引起减息,则有助刺激经济而抑制增长下滑,但由于拆息高企令资金成本上升,故减贷息的空间不多可能性也不大。

  此外,在国际游资充斥下,放开利率有扩大波动的作用,资金流入压低利息会扩大泡沫,资金流出拉高利息则深化了收紧效应。这将加大宏调的压力及操作难度。

  放开利率对银行体系营运及金融安全的影响至为重要。之前一直未放开下限,乃怕会导致低息滥贷的不良竞争而增加银行风险,在新形势下必须强化银行的内外监管。

  另外,若竞争加强则对小银行尤为不利,因其资金较缺而成本较高。竞争加大还会导致银行息差收窄利润下降,但实际影响如何仍待观察。放开贷息对借钱者亦有影响,一是对难得贷款的中小企来说,即使出现减息亦无关宏旨,因高风险须有高息配合。二是低风险借钱者如大型国企却可能享受更低利息。由此将导致大小企业间借贷待遇更趋悬殊。

  由上述可见,放开贷息对宏观经济、货币调控等都带来了新的不明确因素及风险,故当局必须严加监控,并准备好应变手段以防万一,须知改革必有风险,且要能控制风险方可享受其利。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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