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们内部的确意见不是很一致的。特别当时在香港工作的一些同志,他们的意见是比较偏向还是暂时维持现状,采取澳门的办法。澳门是什么办法呢?就是承认主权是我们的,但是让葡萄牙人继续管理。那么在香港工作的一些同志,从香港本身考虑,比较偏向于采取澳门一样的方式。但是廖承志同志考虑得比较全面,不单单从香港本身来考虑,而是从我们全局来考虑,从整个国家来考虑。所以他认为还是应该考虑怎么样来收回香港,而不是考虑收不收回香港。
我们觉得第一个方案行不通——维持现状行不通。因为1997年《新界租约》已经满期了,如果满期了我们不收回,怎么样向老百姓交代呢?不收回,说不过去。同时考虑到台湾问题(其实台湾问题是当时我们最先考虑的,也是考虑得更多的),我们既然提出了要解决台湾问题,为什么香港到期不收回呢?小平同志就讲,我们过去一直没有收回香港,但老百姓信赖我们。如果到了1997年,我们再不收回香港的话,老百姓就要责问为什么不收回香港?老百姓就不信任我们了嘛。我们不能做第二个李鸿章。所以我们大家统一意见,非收回不可。
1981年4月,我们以廖公的名义给中央打了个报告,这个报告里分析了三种可能,一种可能如期收回,一种可能我们暂时不收回,第三种可能是提前收回。我们觉得只有第一种可能是可行的:如期收回,香港到时可能会产生一些波动,但关键在我们到了1997年会对香港采取什么政策,如果政策对头的话,那波动可以减少到最低。
1981年4月,英国外交大臣卡林顿来访,邓小平重复了对麦理浩的谈话,并要英方研究一下我们对台湾的立场和对西藏的解决办法,告诉投资者放心。1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听取了廖承志同志的汇报。在这个书记处会议上,邓小平同志拍板,基本同意港澳办和外交部的意见——就是“一定要如期收回”,收回后原来制度不变,由香港人自己管理。但是怎样保持香港繁荣稳定,1997年采取什么政策,希望再做调查研究,三个月内拿出一些更细节的东西、更具体的方案。
当时我们征求了很多香港人的意见,廖承志同志亲自见了很多香港人,小平同志也见了很多香港人。用小平同志的话说,那个时候,绝大部分人开始时都有点犹豫,还是希望维持现状,最好不要动。当时的香港民意来说,你要说绝大多数香港民众都积极拥护香港回归,这不符合事实,因为毕竟这几年我们国家折腾得太厉害了,很多人都是历次运动中跑出去的。“文革”刚过,还是心有余悸的,所以我们从来没有向中央说过香港人怎么拥护香港回归什么的,我们老老实实地汇报香港人的顾虑。但是这是大势所趋,有个1997年的期限在那里,很多香港人在这个大势所趋下接受了我们的想法。
1982年3月,港澳办以廖承志的名义又提交了一个“解决香港问题的初步方案”,中央书记处原则上同意,但要求再征求各方面意见。这个时候,1997年回归已经是确定下来了,具体怎么做还要调研,小平同志提出了一年的调查期限。
当时廖公已经和我们一起研究过了,有个粗线条的东西。很形象化的,就是把国旗换一换,英国国旗下来,我们五星红旗上去,马照跑、舞照跳,就是有这么一个概念——它的资本主义制度保持不变,生活方式也不变。
那时还没有“一国两制”的说法,我们说的是“保持香港资本主义制度”,要在十年前谁也不敢提“资本主义”。但是,那时中国已经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所以对香港采取这个政策,给他们很多优惠——香港财政不上缴,也不征税。因为回归以后,能够保持香港繁荣稳定,对我们整个四化建设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