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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泪南京:远东军事法庭的中国法官讲述大屠杀

 日本人在中国的暴行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法官:梅汝

  南京大屠杀无疑地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日军暴行中最突出的一件,它的残酷程度在整个第二次世界大战法西斯暴行中或许仅次于纳粹德军在奥斯威辛对犹太人的大屠杀。但是奥斯威辛的大屠杀和南京的大屠杀在性质上和方法上都是不尽相同的。奥斯威辛的屠杀是根据纳粹的种族仇视政策和希特勒政府的直接命令有计划、有系统的屠杀,并且屠杀是用一种方法(毒气)进行的;而南京大屠杀则系在长官的放任纵容下由日军不分青红皂白,随心所欲地胡干乱干的。其次,在奥斯威辛那个遗臭万年的“杀人工厂”里,它是把所有的屠杀对象分批地送入毒气室用烈性毒气在几分或几秒钟内杀死的;而南京大屠杀则除了集体屠杀之外,大都是由日军个别地或成群地随时实行的,在屠杀之前大都先加以侮辱、虐待、抢劫、殴打、玩弄或奸淫。德军的屠杀大都是单纯的屠杀;而日军的屠杀则是同强奸、抢劫、放火及其他暴行互相结合的,其屠杀的方法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的,狂虐残暴的程度是世界历史上所罕见的。这种屠杀的高潮在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占南京后昼夜不停地持续了六个星期之久(见远东国际法庭判处书)。

  谷寿夫所率领的第六师团是最早攻陷南京城的日本部队,它是由中华门进城的。直到12月21日开拔去攻打芜湖为止,这个师团一直驻扎在中华门一带(包括雨花台在内)。

  这一时期是日军在南京暴行的最高峰(那时除匿庇于所谓“国际安全区”者外,日军几乎见到中国男子便杀;见到中国女子便奸,奸后再杀;见到房屋店铺便烧;见到金钱财物便抢),而中华门一带又是杀人最多,暴行最烈的地区所在。因此,谷寿夫对南京大屠杀是负有严重责任的,他是“死有余辜”的。

  同谷寿夫第六师团合攻南京城的还有中岛第十六师团、牛岛第十八师团、末松第一一四师团,共四个师团。这四个师团在占领初期都驻扎南京,它们的军官士兵都曾野兽般似地参加了无法无天的暴行。至于中岛、牛岛和末松三人的下落如何,是在战争后期战死了?日本投降后自杀了?抑或被其他盟国引渡去判处了?我不清楚(他们都不是列名“甲级战犯”,因而没有一个是在远东国际法庭受审的)。

  统率这四个师团攻占南京城的是恶名昭彰的松井石根大将。他是当时日本华中方面军司令官,也是攻打南京的最高统帅。对南京大屠杀事件,他无疑地负有直接的最高的责任。

  松井石根,由于他的地位之高和罪责之大,是被列名于日本“甲级战犯”的一个。他是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受审的28名日本首要战犯之一。这28名战犯都是法西斯日本的元凶巨魁,其中四人(东条、广田、平沼、小矶)曾任日本首相,其余的亦多曾任陆相、海相、外相,或重要战区的最高指挥官。这些战犯大都是属于大臣、大将一级,长期骑在日本人民头上的人物。他们对于日本侵略国策的制定和侵略战争的罪行是负有重大责任的①。

  远东国际法庭经过两年半漫漫长夜的审讯(开庭共818次,审讯记录达48000多页),在1948年11月4日上午开始举行宣判庭。那个长达1218页,打破世界纪录的判决书便宣读了8天之久。宣布各被告的个别刑罚是在11月12日下午(最后一庭)举行的。对松井石根,远东国际法庭判处的是绞死刑②。

  由于南京大屠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法西斯暴行中非常突出的事件,而被告松井石根对此事件又负有最高的直接责任,因此远东国际法庭对于这事件的审理是特别严肃认真的。据我的记忆所及,我们花了差不多三个星期的工夫专事听取来自中国、亲历目睹的中外证人(人数在十名以上)的口头证言,及检察和被告律师双方的对质辩难,接受了100件以上的书面证词和有关文件,并且鞫讯了松井石根本人。

  现在就将我所能记忆的,对我印象最深,永世难忘的一些暴行实例,以及远东法庭在审讯和判决中所确认的一些事实和论断,作一番最简单的挂一漏万的回忆和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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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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