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40年代的外蒙牧民。
国民政府派代表赴外蒙古观察公民投票
1945年10月9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和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第172次会议联席会议通过了派遣代表团观察外蒙公民投票,并决定:(1)外蒙边界问题不必在外蒙交涉,亦不必先提备忘录,如其投票区域超出现在之边界地区之外时,则我可在当地发表声明并向苏联、外蒙对边界问题提出保留备忘录,但亦可携带我国标准外蒙疆界图,以备随时参考。(2)派内政部次长雷法章为代表亦可。(3)承认外蒙独立之时间必须待外蒙代表团到渝仃约等交涉完妥后再行承认,不可太早。
国民政府还对赴外蒙古观察的代表团作出了一些规定:(1)只能称呼“外蒙古”而不用“蒙古人民共和国”;(2)代表团发言时应用中文;(3)正式演讲稿和答复记者访问时谈话原则必须由外交部和蒙藏委员会事先拟定;(4)鉴于苏联和外蒙古所印之地图同中国所印外蒙古地图划界有所不同,因此,关于《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现在之边界”之界定会生歧异,因此,应由代表团同内政部、外交部和蒙藏委员会参照外蒙古的各种地图,内定我方所认为“现在之边界”,并在代表团启程前呈蒋介石核定;(5)如发现投票区域超出我方所认为“现在之边界”时,代表团应立即将事前拟定之备忘录分别致送苏联及外蒙古,对边界问题提出保留,但汁其公民投票之进行不事干预。
赴外蒙代表团由内政部常务次长雷法章担任正式代表,随行人员有蒙藏委员会委员兼蒙事处长楚明善、军事委员会高级参谋马瑞图、航空委员会政治部主任简朴、国际问题专家刘取万、外交部科长贺之俊、内政部技正傅角今地理学专家、内政部秘书许正直、周文蔚、内政部事务员林廷谦、楚春魁、中央社记者刘剑、翻译萧绍何、医官卢思浚、总务兼会计陈鼎诚,共计15人。代表团于1945年10月9日由重庆飞抵北平等候。17日,由长春的苏军司令部派来一架飞机,但只能乘坐12人,为此代表团只好将内政部秘书周文蔚、内政部事务员林廷谦、楚春魁等3人留在北平,其余12人于18日上午8时乘飞机飞抵库伦今乌兰巴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