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大审判:日本战犯的最后时光(18/42)
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战犯的国际审判。这些人中包括东条英机,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等对中国和亚洲乃至全世界犯下累累罪行的战犯。远东国际法庭由中、美、英、法、苏、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印度、菲律宾11国指派的11名法官组成。中国法官梅汝璈代表中国方面参加东京审判,任中国驻国际法庭法律代表团团长,首席检察官和首席法官。
东京审判罪设三等:甲级罪行专为参与或谋划开战的罪犯而设,而相关国家的最高决策机关的成员也会被定甲级罪行。乙级罪行就是为有“计划、命令、允许、或在指挥机关的上层未有尽力防止类似罪行”的罪犯而设。 丙级罪行是为犯下传统暴行或违反人道罪的罪犯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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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残阳:1945年投降前夕的日本
1948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被告席上的日本甲级战犯梅津美治郎(第二排左起第四个)。
1936年春,梅津美治郎调回东京任陆军省次官,参与策动进一步侵略中国华北的军事策略。他认为驻军不能远离平津铁路,于是日军从原定的通州改在丰台设立一个兵营,而正是在丰台卢沟桥的日军,挑起了1937年的“七·七”事变,由此日本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
梅津在中国东北下令修筑了许多堡垒,又与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协作,修通了伪满新京(今长春)至朝鲜平壤间的战略铁路。1940年,梅津晋升为陆军大将,1941年、1942年下令进行“关特演”(以苏联为假想敌的军事演习),训练关东军部队。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梅津向日军军部输送兵力20余万人。直到1944年,关东军向太平洋战场、中国战场等输送多支精锐部队。1940年12月,梅津曾签署创立第731部队(即制造细菌武器机关)4个支队及有关驻地的秘密命令。
1946年4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下令逮捕梅津美治郎、重光葵等4人。1948年11月,梅津作为甲级战犯,以战争罪、反和平罪和反人道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49年1月8日,梅津美治郎因患癌症死于东京巢鸭监狱。
1936年春,梅津美治郎调回东京任陆军省次官,参与策动进一步侵略中国华北的军事策略。他认为驻军不能远离平津铁路,于是日军从原定的通州改在丰台设立一个兵营,而正是在丰台卢沟桥的日军,挑起了1937年的“七·七”事变,由此日本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
梅津在中国东北下令修筑了许多堡垒,又与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协作,修通了伪满新京(今长春)至朝鲜平壤间的战略铁路。1940年,梅津晋升为陆军大将,1941年、1942年下令进行“关特演”(以苏联为假想敌的军事演习),训练关东军部队。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梅津向日军军部输送兵力20余万人。直到1944年,关东军向太平洋战场、中国战场等输送多支精锐部队。1940年12月,梅津曾签署创立第731部队(即制造细菌武器机关)4个支队及有关驻地的秘密命令。
1946年4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下令逮捕梅津美治郎、重光葵等4人。1948年11月,梅津作为甲级战犯,以战争罪、反和平罪和反人道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49年1月8日,梅津美治郎因患癌症死于东京巢鸭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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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30 06:42:00 来源:大公历史综合 编辑:胡难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 ←左 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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