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ciability实在是改造中国的一种好原素”
傅斯年致袁同礼的信在谈到思想界应该“厚蓄实力,不轻发泄”之后,紧接着又说:“清华学生的Sociability实在是改造中国的一种好原素。若再往精深透彻上做几步,便可为学界之冠。”接着又对袁同礼说:“你是清华的职员,又曾是大学(指北京大学——引者)的学生。若把大学的精神输进清华,或者青出于蓝而青于蓝了。——这是你的责任。”这段话最核心的内容是他提出了“Sociability是改造中国的一种好原素”。Sociability,这个英文词的意义是爱交际,善交际,亲和性,群居性,就是在社会中,各个个人之间互相结合的意思。傅氏强调社会的结合是改造中国的一种好元素。因为他有一个重要的基本观念,他认为中国有群众而无社会,所以至今难以摆脱原始的落后的宗法式生活方式。还在五四爱国运动爆发前,他就已开始思考这个问题。他曾说:“中国一般的社会,有社会实质的绝少,大多数的社会不过是群众罢了。”在他看来,“凡名称其实的社会,——有能力的社会,有机体的社会,——总要有个密细的组织,健全的活动力。若果仅仅散沙一盘,只好说是‘乌合之众’。十个中国人所成就的,竟有时不敌一个西洋人”。他认为,这原因之一就是“西洋人所凭托的社会,是健全的,所以个人的能力,有机会发展;中国人所凭托的社会只是群众,只是有名无实。所以,个人的能力就无从发展”。(注:傅斯年:《社会一群众》,《新潮》第1卷第2号(1919年2月)。)他在《〈新潮〉发刊旨趣书》中也说:“西人观察者恒谓中国有群众而无社会。又谓中国社会为二千年前之初民宗法社会,不适于今日。寻其实际,此言是矣”。(注:《新潮》第1卷第1号。)中国社会之所以如此有名无实,或者说,只有群众而无社会,是因为“两千年专制的结果,把国民的责任心几乎消磨净了”。如是,人们便没有公益心,便没有公共生活的要求。由此,中国人一直习惯于群众的生活,而不习惯于社会的生活。在傅氏看来,社会和群众的生存状态最根本的区别是:(1)前者有组织,后者没有组织;(2)前者有活动力,后者没有活动力。因为有组织,所以有公共的规范;因为有活力,所以凭借社会,个人格外可以发挥创造力。傅斯年把有组织、有活力的社会称之为有机的社会,而把无组织、无活力的社会称之为机械的社会。中国人因一直生活于有群众而无社会的状态下,因而不习惯于过有规范的团体生活和主动参与公共的事业,宁可处在千年不变的宗法式的僵化的生活状态里,倒觉得省心省力,过得舒服。傅斯年认为,中国之所以落后,首先是社会不曾进步,或者说,是始终不曾造就有组织、有活力的有机体社会。他认为,今后应是社会改造的时代,最中心的任务就是造就有机体的社会。
我们从王汎森先生所编的《傅斯年文物资料选辑》中得知,在前述傅氏给袁同礼的信之后,在1919年下半年,他有两篇未刊遗稿,都与本文所讨论的问题密切相关。一篇是《时代与曙光与危机》,一篇是《欧游途中随感录》,前者大致已完稿,有一万余字,后者是未完稿,只有《北京上海道中》一节。这两篇文字在《傅斯年文物资料选辑》中都有部分影印照片,文字尚依稀可辨。后来,王汎森先生在《中国文化》上发表《傅斯年早期的“造社会”论》一文,文中对上述两篇遗稿的内容有一些摘引。我们不得见两篇遗稿全貌,仅据上文提到的一书一文所披露者,略作分析。
首先,傅斯年认为五四运动是一个重要的开端:“从五月四日以后,中国算有了‘社会’了。”(注:傅斯年:《时代与曙光与危机》(未刊稿),转引自王汎森《傅斯年早期的“造社会”论》,载《中国文化》(台北)第14期(1996年),第207页。)他提出了一个很有启发意义的见解。他指出,五四运动原是无领袖,不用手段和不计结果的,是自下而上生发出来的社会运动,因而可说是真的社会运动。这一点极具深刻意义。如果运动是由极少数领袖事前计划好的,“有领导”地搞起来的,这就有“运动群众”的意味。此种运动如果成功,其结果会造就一批“神圣”,他们拥有崇高的威望和巨大的势力、影响,以致权力集中到这少数人甚至一个人的手里。如此,所成就的仍然不会是有机的社会,仍只是有群众而无社会。五四运动的起来,是基于各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心的觉醒。用傅斯年的话说,“五四运动可以说是社会责任心的新发明”。(注:转引自王汎森《傅斯年早期的“造社会”论》,载《中国文化》第14期,第208页。)这种基于各个人的责任心而起的运动,才是真的社会运动。沿着这个方向扎实做去,才会成就一个有机的社会。相反,若是在大众还没有自觉的责任心的时候,少数人乘社会某种失控失序的情况,用一些响亮动听的口号把群众鼓动起来,那是不可能真正造成有机的新社会的。
其次,傅斯年表达出一个明确的看法:改造社会必须是自下而上的,“凡相信改造是自上而下的,就是以政治的力量改造社会,都不免有几分专制的臭味。凡相信改造是自下而上的,就是以社会的培养促进政治,才算有彻底的觉悟”。(注:转引自王汎森《傅斯年早期的“造社会”论》,载《中国文化》第14期,第208页。)这一点同样有极深刻的意义。回首过去一百多年来,不少仁人志士都相信政治革命是根本解决中国问题的惟一途径。他们为此奋斗甚至牺牲生命。但到头来,剖析一下中国的社会,究竟改造了多少,真是令人感慨万千。
再次,与前述两点密切相关,傅斯年认为社会的改造、社会的进化,不能“跳墙”,即不能超越必经的阶段。他说:“兼程并进的进取,何尝不是中国此刻所要求的。不过,分别看来,快走则可,隔着个墙跳过去则不能。我以前很觉得跳墙的进取最便当。现在才知道社会的进化不能不受自然律的管辖,从甲级转到乙级,必须甲级试验失败了,试验他的人感觉着不彻底不圆满了,然后进入乙级,乙级的动作方有魄力,否则乙级建立在空中,力量必然薄弱。”(注:傅斯年:《时代与曙光与危机》(未刊稿),转引自王汎森《傅斯年早期的“造社会”论》,载《中国文化》第14期,第208页。)(必须指出,傅斯年这段话有不精确的地方,既然说的是不能“跳墙”,则甲级试验失败,应另求正确方法,必求试验成功,然后方可进到乙级。否则,甲级失败了,越过甲级,进入乙级,则还是“跳墙”。但从上下文的意思,我们知道傅氏要表达的意思是不能越过甲级直接进入乙级)
中国社会的改造、进步,能否“越级”,能否“猎等”的问题,自清末以来就争论不休。傅斯年以其极端锐敏的思想力,总结前人的思想遗产,加上切身的体验得出他自己的不可“跳墙”论,实在也可称得起是了不起的真知灼见。
第四,傅斯年在其改造社会的思考中,提出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即社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他在纪念五四运动一周年时,所写文章《青年的两件事业》说:“假使中国有社会,决不会社会一声不响,听政府胡为,等学生出来号呼。假使中国有社会,决不会没有舆论去监督政府。假使中国有社会,绝不会糟到这个样子。”显然,傅斯年认为,社会具有制约政府的功能。正因为中国无社会,因而无制约政府的力量,才使专制制度垂二千年而不亡。傅氏指出:“专制是和社会力量不能并存的。所以专制存在一天,必尽力破坏社会力。”(注:傅斯年:《青年的两件事业》,《晨报》1920年7月3日。)验之中国历史,可谓不刊之论。傅斯年也正是着眼于铲除中国的专制制度,才要改造社会。这才是真正从根本上下功夫。没有一个足以制约、监督政府的社会,打倒专制、追求民主的口号喊得再响,或者用暴力打倒再多的“专制者”,结果仍摆脱不了专制。这是相当深刻的思想。
“改造社会的方法第一步是要改造自己”
前面说过,傅斯年致袁同礼的信,是在他已确定赴欧留学的情况下写的。在对五四以来的经历做过深刻反思之后,他郑重地下决心,要以留学为始,过一种新的生活,按新的要求严格训练自己。所以他向袁氏表示:“要把放洋的那一天做我的生日”,也就是要成为他人生的新起点。
傅氏既认为,中国的问题,根本在于造成有机体的社会。所以今后最大的目标就是做真正的社会改造运动。但从何做起呢?
他在《欧游途中随感录》之(一)《北京上海道中》一文内说道:“社会是个人造成的,所以改造社会的方法第一步是要改造自己。”又说:“我现在对于青年人的要求,只是找难题目先去改造自己。这自然不是人生的究竟,不过发轨必须在这个地方。若把这发轨的地方无端越过去,后来就有貌似的成就,也未必能倚赖得过。”他相当深刻地指出:“人生的真价值,现在看来,只是就其‘端’扩而充之,待后来充满了,作一个相当的牺牲。”(注:王汎森编《傅斯年文物资料选辑》,台北傅斯年先生百龄纪念筹备会,1995年,第35页。)博氏这些话,使我们想起胡适当时借易卜生的话,大力鼓吹个性解放,提倡“健全的个人主义”时所说的话。易卜生说:“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注:胡适:《易卜生主义》,原载《新青年》第4卷第6号,收入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2册,第486页。)胡适解释说:“把自己铸造成器,方才可以希望有益于社会。真实的为我,便是最有益的为人。把自己铸造成了自由独立的人格,你自然会不知足,不满意于现状,敢说老实话,敢攻击社会上的腐败情形,做一个‘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斯锋曼医生。斯锋曼医生为了说老实话,为了揭穿本地社会的黑暗,遂被全社会的人喊作‘国民公敌’。但他不肯避‘国民公敌’的恶名,他还要说老实话。”(注: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5册,第511页。斯锋曼医生是易卜生所作《国民公敌》中的主人公。)傅斯年所说的“人生的价值只是就其‘端’扩而充之,待后来充满了,作一个相当的牺牲”。这同胡适所说的先把自己铸造成器,然后去做改造社会的工夫,那时才可做到无所畏惧地去同社会恶势力奋斗,二者含义是极为相似的。
青年人怎样才能把自己铸造成器?在傅斯年看来,最重要的是树立起一个堂堂正正的人生目标,然后生死以之,不懈地奋斗。他说:“人的精神的大小简直没法量他出来,以强意志去炼他,他就可以光焰万丈。所以,愚人未尝不可做不朽惊天的事业。不炼他,他就会枯死。所以,虽清风亮节的人,常常不生产一点东西。”(注:王汎森编《傅斯年文物资料选辑》,第35页。)这显然同五四时期个性解放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并可以说是一种更深刻的领悟和更彻底的发挥。强调个人的价值,强调每个人自己去发掘、发挥自身潜在的能力,以有利于社会。他劝告青年,切不可过分依赖,过分迷恋群众运动。他说:
我觉得若是青年人只知道有群众运动,而不知道有个人运动,必有好几种毛病。
(一)(群众运动)一时未尝不可收“疾风摧劲草”的效力。但久了,便多因分子不健全的原故而不能支持。
(二)社会是生成的,不是无端创作的。所以,为谋长久永安不腐败的社会,改善当自改善个人始。若忘了个人,就是一时改的好了,之后也不免发生复旧的运动。
(三)群众运动太普遍了,怠情的人——自然占太多数——安于“滥竽”之列。
(四)(从略)。(注:王汎森编《傅斯年文物资料选辑》,第35页。)
这里傅氏提出个人运动与群众运动相对举,意义不甚明确。不过,我们根据他有关的论述可以大致理解他的意思:群众运动,一般是在某种可以刺激多数人情绪的事件发生的情况下,或有某人(或某些人)登高一呼,群涌而起。这时必定会有多数人,在不甚明了真实情况,不甚了解事件的实在意义,因而难以做出明确的独立判断的情况下,被来势如潮的运动裹胁而去,由此造成加入运动的成分很复杂,往往不久就会发生分化。傅氏强调个人运动,我以为首先他是想强调个人在自觉自主的基础上进行运动,有自己的判断,有自己的理解,不盲从。其次他想说明,个人运动,应指参加运动的每个个人在自觉自主的前提下,应有主动和创造的精神,和对自己言行充分负责的精神,不是一切依赖群众。傅氏所指出的通常群众运动常有的几种毛病,显然是符合实际的。他强调个人运动就是为了克服这些毛病。这完全符合他改造社会的总的想法。所以他说:“改造社会不专靠群众运动,个人运动更是要紧。”他又解释他所谓的个人运动,“一是个人学行的砥砺,一是个人的牺牲”。(注:王汎森编《傅斯年文物资料选辑》,第35页。)他所说的个人的牺牲,不专指肉体生命的牺牲,而是泛指个人对社会的奉献。这与当时胡适所提倡的健全的个人主义是相一致的。
思想成熟的学生
从上面对于傅斯年在五四后思想的介绍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他的思想之敏锐和深刻。在五四运动40年后,胡适在一次讲演中说到当年的文艺复兴运动——胡适一直喜欢把那场以文学革命带动起来的新文化运动称作中国的文艺复兴运动——的时候,他提到,当时北京大学一般高才学生,已经成熟的学生,里面有傅斯年先生、罗家伦先生、顾颉刚先生等,他们办了一个学生刊物,叫《新潮》。他说:“《新潮》杂志,在内容和见解两方面,都比他们的先生们办的《新青年》还成熟得多,内容也丰富得多,见解也成熟得多。”(注:胡适:《中国文艺复兴运动》,《胡适作品集》第24册,台北:远流出版公司,1986年,第178-179页。)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我最初读到胡适这篇讲演的时候,还颇疑胡适的话有矫情的成分。现在看来,并非如此。经过对傅斯年五四后的思想的分析,我相信,以傅斯年为代表的一小部分五四青年精英,他们的思想,的确比一般大学教授们显得更成熟。第一,他们不但有热情,而且有理性,不因运动高潮而忘乎所以,不因高潮过后而心灰意冷。他们能冷静分析运动的积极影响和某些必须警惕的负面影响;第二,他们不尚空谈,不热衷于新名词、新概念、新口号(这是青年人最容易犯的毛病),而更多留意于实际问题的考察和研究;第三,他们对中国问题的思考达到了相当深刻的程度。如傅斯年分析中国有群众而无社会,今后最重要的事业就是改造社会。而改造社会,须强调自下而上的功夫,强调从改造个人做起。这些,他们的许多老师都不曾如此敏锐,如此明确地提出过;第四,他们能深自反省,自我戒约,从改造自己做起,脚踏实地磨炼自己。正因在这些方面,表现出他们的成熟,所以才能为他们一生的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不论是做学问,还是干其他事业,都能取得相当的成功。即以傅斯年而论,其学问、事功,无人不佩服。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时势造英雄”。五四时期,因种种机缘,把一些青年推上时代的潮头。时势需要英雄,也为英雄准备了舞台。但究竟能不能成为英雄,还要看个人能否认清时势,认清客观的需要,然后能自我砥砺,不懈奋斗。傅斯年提出,一要砥砺学行,二要有牺牲精神。他自己做到了,所以他能成为不可多得的知识界的领袖人才。
傅斯年的思想、言行,他一生奋斗的实迹,应可为教育家提供一个“育人”的楷模。
本文所依据的傅斯年致袁同礼的信,是由袁同礼先生的哲嗣袁清教授提供的复印件。志此以表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