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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李大钊就义真相:“三绞处决”

1927年4月28日,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李大钊,在奉系军阀统治下的北京城走上绞刑台,用壮烈的牺牲谱写了自己生命的音响和光华。


李大钊像

  另外,新中国建立之初,张次溪先生在编著比较系统地介绍李大钊生平事迹的《李大钊先生传》时,在《遇难前后》一章,曾经记录了当年一个狱卒提供的情况:“在临刑前,他要向群众发表最后的说话,但却被押解的士兵,一拳击倒在地上,”“送上绞台,先生拟留遗嘱,亦不得允许。”(所谓“群众”当是在场的狱卒等)这是一个李大钊临终未能发表演说的直接证言。

  据笔者多年了解,《李大钊传》编写组主要成员、《李大钊传》主要执笔者之一,后来成为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的朱乔森先生在《李大钊传》出版不久,就曾向研究李大钊的著名专家张静如等坦言,李大钊发表临终演说的情节是根据推测“编写”的,李大钊说的那段话也是根据李大钊当时的思想和话语“编写”的,为的是显示李大钊的英雄气概和崇高理想。据有关回忆文章介绍,在当时斗争环境越来越险恶的情况下,李大钊的表姑曾经问他:“ 你们老搞这事,也不怕吗?人家那样厉害,兵权在手,今日赶,明日捉,把你们从这儿赶到那儿,你们不是自讨苦吃吗?”李大钊当时的回答是:“他们就好比是一堵墙,我们捣来捣去,总会把这堵墙给捣垮的。”又说:“怕什么!早晚我们是要胜利的。我们的主义,就像庄稼的种子一样,到处都撒遍了,他们是破坏不了的。他们破坏了这儿,还有那儿长起来,没有关系。”后面的这句话,当是“编写”李大钊临终遗言的主要“蓝本”。“不能因为你们今天绞死了我,就绞死了伟大的共产主义!我们已经培养了很多同志,如同红花的种子,撒遍各地!我们深信,共产主义在世界、在中国,必然要得到光荣的胜利!”这极可能是李大钊在走上绞刑台时的最后的心音,但他却无以,也用不着对刽子手们说这样的话。这当是当时的真实情景。

  此外,李大钊极可能既未发表临终演说,亦未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口号。李大钊临终前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的情节,出自张次溪《李大钊先生传》的《遇难前后》一章,其中写道:“先生步上刑台的时候,三呼中国共产党万岁!”而实际情况是,李大钊被捕后,并未刻意否认自己是共产党人,但他主要是以国民党北方地区负责人面目出现的。他在狱中先后三次写出“自述”(即三易其稿的《狱中自述》),也接受了“审判长何丰林、审判官颜文海”等人的反复讯问。上世纪80年代,北京市档案馆从旧京师高等检察厅的档案中发现了李大钊1927年4月6日被捕后接受审讯的两件口供笔录材料;供词为抄件,是当时的京师警察厅抄送给高等检察厅的,被警察厅称之为“李大钊供词全份”。1989年第3期《北京档案史料》以《李大钊狱中“供词”》为题,发表了这两件李大钊的口供笔录材料;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出版的《李大钊全集》,将这两件李大钊的口供笔录材料全文辑入,列题《狱中供词》。从《狱中自述》和《狱中供词》看,李大钊在狱中自述和在法庭应答的所谓“供词”,讲的几乎都是当时北方国民革命的公开活动,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没有涉及国共两党,特别是共产党地下活动的任何机密,也没有一句有损党的荣誉、有损革命利益的“供词”。为此,那些负责审判他的“审判长”和“审判官”都不得不无可奈何地向报界承认:“李无确供。”当时的报纸也报道说,李大钊在受审时“精神甚为焕发,态度极为镇静,自承为马克思学说之崇信者,故加入共产党,对于其他之一切行为则谓概不知之,关防甚严”。在人生的最后时刻,李大钊在自己的心海深处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是极可能的,但说他临刑时高呼这一口号,似乎尚缺乏必要的历史依据。

  李大钊可能是被用残酷的“三绞处决法”杀害的

  绞刑在中国古已有之,并曾流行极其残酷的“三绞处决法”,即在执刑时翻来覆去地折磨受刑者。而绞刑,在西方的历史上和近代也比较流行。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绞刑基本废止,对判处死刑的犯人多沿袭旧时广为采用的砍头法执刑。时至1919年,在袁世凯死去以后继任总统的黎元洪下令禁止用砍头法执行死刑,国民政府遂从英国进口一架绞刑机,开始改用西式绞刑代替砍头

  绞死李大钊的绞刑机,是否是1919年从英国进口那架,已无从查考。从当时的报道看,坐落在西交民巷的京师看守所刑场摆设有两架绞刑机,李大钊是第一个被执行绞刑的人,用时较长。《国民日报》的报道说受刑时“每人约费时十八分始绝命”,《北洋画报》的报道说李大钊受刑时“二十分钟始绝”。据有关人员回忆,李大钊受刑的时间可能是“二十分钟”的两倍,约有40分钟。当年也被抓进监狱的李大钊长女李星华在《回忆我的父亲李大钊》一书(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1月第1版)《英勇就义》一节说:“反动政府把父亲视为‘罪魁祸首’,对他怕得要死,恨得要命。为了延长他的痛苦,刽子手们对别人只施刑二十分钟,而对他施刑长达四十分钟之久。”李大钊之所以被施刑时间较长,从当时的传闻和一些迹象分析,应该是刽子手对李大钊实行了古已有之的异常残酷的“三绞处决法”。对此,长期生活、工作在李大钊故乡的原乐亭县文联主席、作家张建国在《伟大的播种者李大钊的故事》一书(湖北人民出版社1980年1月第1 版)的《从容就义》一节曾经作出描写:

  愚蠢的敌人第一次把大钊绞昏了,又放下来,仍然劝他“悔过”。大钊同志苏醒过来,愤恨地说:“你们把我绞死,我的灵魂不死,革命不死!”

  敌人又第二次把他绞了上去,然后又把他放下,还是劝他“悔过”。大钊慢慢地睁开眼睛,冷笑一声说:“力求速办!”

  敌人的妄想完全破灭了,这才第三次把他绞上去。大钊同志终于为共产主义、为革命献出了他那只有三十九岁的宝贵生命!

  此外,张建国在此节又记述道:“大钊死后,他的七窍流血。他生前一个姓周的好友,找了医生,为他擦去血迹,还仍是面貌如生。”

  李大钊在受刑时说的话语已无从考究,但“力求速办!”,很可能是他最后留下的声音。

  另据笔者多年寻访,李大钊的同乡好友白眉初收养的女儿白汝漪生前曾多次讲过,李大钊牺牲后,脖颈上勒有三道深深的血痕。

  据此,笔者认为,李大钊极可能是被刽子手特别使用“三绞处决法”绞死的。只有是这样的情况,整个施刑过程才可能多达40分钟。但当时的景况究竟如何,尚需进一步考证、研究。

  • 责任编辑:杜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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