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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李大钊就义真相:“三绞处决”

1927年4月28日,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李大钊,在奉系军阀统治下的北京城走上绞刑台,用壮烈的牺牲谱写了自己生命的音响和光华。

  本文摘自:《党史博采》 2007年第4期 作者:董宝瑞
  关于李大钊英勇就义的情景,从当年的新闻报道看,李大钊是当日在20个共同赴难的烈士中,第一个登上绞刑台的;他是神色未变,从容就义的。在临刑时,李大钊曾索要纸笔,“俟书一遗嘱”;执刑者不允,他不再说话,神色自若地上了绞刑台。在受刑时,“执刑者令其颈稍伸长”,他“如言应之,厥态殊从容”,堪称视死如归,大义凛然。这当是李大钊英勇就义的真实场景。


绞死李大钊的绞刑架

李大钊上绞刑台时有无发表临终演说?

  人民出版社1979年4月出版的《李大钊传》是一部全面记述李大钊生平事迹的著作。这部再现李大钊壮烈一生和光辉形象的人物传记,是原中共北京市委书记邓拓在1960年初建议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编写的。北京市委党校十分重视《李大钊传》的编写工作,校长赵征夫亲自主持,在1960年夏天由袁谦、朱乔森、黄真、张仲豪、杨芹、李美瑞等在搜集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写出了《李大钊传》草稿。后来,朱乔森、黄真历时三载,执笔写出全书初稿。“文革”开始后,邓拓、赵征夫等相继被迫害致死,袁谦和朱乔森、黄真等《李大钊传》的编写者均受到打击,这部讴歌李大钊历史功勋的书稿也遭到无理挞伐,致使书稿的修改和定稿工作中断有十余年之久。粉碎“四人帮”后,朱乔森、黄真对书稿进行了认真的修订和补充,终于使之在纪念李大钊英勇就义52周年之际得以同广大读者见面,成为纪念李大钊诞辰90周年的献礼。

  《李大钊传》在第九章《大节凛不辱浩气贯长虹》,专门辟出《绞死了我,绞不死伟大的共产主义!》一节,追述了李大钊在1927年4月28日下午在北京壮烈牺牲的经过:

  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时,敌人的所谓特别法庭,突然开庭判决:对大钊同志等立即处以绞刑。敌人不敢举行公开的审判,而由所谓的安国军总司令部、京畿卫戍总司令部、京师高等审判所、京师警察厅所组成的“军法会审”,竟是偷偷地在警察总监的一间客厅里匆忙进行的。当下午大钊同志等被解到西交民巷京师看守所秘密杀害时,更是“马路断绝交通,警戒极严”,如临大敌。反动派害怕大钊同志及其一同殉难者在群众中的巨大威望,害怕革命人民的力量,他们只敢在阴暗的角落里偷偷摸摸地进行这一罪恶的勾当。

  绞刑架,这在当时的中国是一种新式杀人刑具。野蛮无耻的封建统治者把绞架远道从国外运来,对付忠心耿耿的革命者。但是,当大钊同志拖着被酷刑折磨的沉重的身体,带着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的目光,含着让人永远难忘的坚定的笑容,第一个从容地、昂然地走上绞刑台的时候,在这个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面前,那绞架和一群刽子手显得多么渺小啊!

  就在这绞刑架下,在杀人的刑台上,大钊同志发表了最后一次慷慨激昂的演说,并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表现了他对死亡和对反动派最大的蔑视,对党、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坚定信念。他嘲笑那些杀害他的匪徒“好像热锅里的游鱼一样,还想昏头晕脑地来演丑戏”。他说:“不能因为你们今天绞死了我,就绞死了伟大的共产主义!我们已经培养了很多同志,如同红花的种子,撒遍各地!我们深信,共产主义在中国、在世界,必然要得到光荣的胜利!”

  为了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大钊同志战斗了一生,最后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牺牲的时候,年仅三十八岁。

  应当说,这段充满深情的记述是对李大钊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的革命精神的由衷礼赞,也是异常生动的描写。只是,其中的记述却带有明显的“硬伤”。 “硬伤”主要涉及李大钊在刑场上是否发表过“最后一次慷慨激昂的演说”,有没有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对此,《李大钊传》出版不久,一些研究李大钊的专家、学者就提出了质疑。很显然,查阅当年的报道,是没有李大钊发表临终演说的记述的,也无从查找有关李大钊发表临终演说的回忆文章,更遑论李大钊的演说内容了。没有确凿的史料表明,当时李大钊发表了临终演说。一是当时的刑场是封闭的,除了执刑者和戒备的宪兵、军警,未放进任何群众围观,也没有允许进入刑场采访的记者,李大钊无以向谁发表临终演说;一是李大钊果真发表演说的话,当时显然是寻访过执刑者,了解有关情况的报道不会只字不露。据笔者了解,能找到的惟一说李大钊发表临终演说的资料,是乐亭县档案馆收藏的1942年编纂的《乐亭县志》重修稿(未刊印),曾与李大钊在永平府中学同学的主纂者韩作舟,新中国成立后补写李大钊传,在记述李大钊壮烈牺牲的情景时写道:“最后法院提审,令其脱除党籍,宽以死刑,笑曰:‘头颅不惜,个人主义,未便牺牲。’遂被绞杀,时同月二十八日事也。”“临刑慷慨步上刑台,请作简单演说,申明革命正义,与民生社会关系,洋洋娓娓,听者为之动容,并为后起革命者留一种深刻印象及认识。”这篇传稿用语充满崇仰之情,限于史料的掌握,一些地方却多有不确之处,特别是临刑演说一段,极可能是主观臆测与想像的。比较而言,《北洋画报》当时发表的署名“王郎自京师寄”的通讯《处决李大钊等琐闻》,所云“未几执行吏来,首以李大钊送往绞刑台。李见此,知已不免,乃曰:‘请以纸笔来,俟书一遗嘱。’执刑者曰,此时已晚,由不得汝矣。李无言,神色尚未变,既上。执刑者令其颈稍伸长,李如言应之,厥态殊从容。二十分钟始绝”,应是当时真实的情况。也就是说,李大钊就义时曾经准备和要求书写一份“遗嘱”,未得允许,遂“无言”地引颈走上了绞刑台;上绞刑架时,他的神色“未变”,被执刑者套进绞刑索时,“厥态殊从容”。从中可知,李大钊临刑时的表现,堪称是从容、镇定,毫无畏惧的。

  • 责任编辑:杜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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