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黑纱、三鞠躬,军乐队奏乐,改良了中国人的致哀方式
1916年10月31日凌晨黄兴将军在上海病逝,11月8日蔡锷将军在日本福冈病逝。
两位湖南人,一位“缔造共和,首兴义旗,数冒艰险,卒底于成,功在国家,薄海同瞩”。
一位“维护共和,不避艰险,苦心毅志,卒底于成”。
两位湖南人的死,震动全国。并促成1916年12月18日,北京政府出台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国葬法》。
北洋政府公布的《国葬法》及致祭礼节首先在黄兴、蔡锷的国葬上得以实施。如在选定墓址上,即充分尊重遗属的意见,黄公国葬因遗族不主张葬在首都,故运柩回湘安葬,葬地有主张在岳麓山者,有主张在昭山者,有主张在近城一带如陈家垅附近之沈家山地及北门之龙洲。但湘江浏阳河口的龙洲,系冲积沙层,地势颇低,大水时,在水线之下,作为墓地不宜,被否决;长沙东郊陈家垅地势枯寂,没被看中;昭山,为黄氏宗族祖山,但宗族不同意而放弃,最终确定在岳麓山。
起先,在1917年1月1日、1月5日,蔡锷、黄兴的灵柩分别运回长沙,人们即发现黄、蔡两家实行的丧礼不同。1917年1月5日长沙《大公报》说:“蔡公之丧用古礼,黄公之丧用西礼”。一些人对于这两种礼仪有不同意见,长沙《大公报》记者解释:目睹蔡锷将军遗属,遵从古礼,麻衣如雪,稽颡尽恭,可以劝导国民敬孝之忱;而观察黄兴将军遗属礼服黑纱,鞠躬致敬,可以示国民除旧布新之意。两种做法都是同一种悲哀,都没有错,不得“以礼有古今,而生轩轾”。
但到了国葬出殡之时,上海一家报社的记者记录:“黄公出殡情形,与蔡公不同之点,大约有二:一、蔡公遗族均着白色孝服,其他如绋布围拦等亦均白色。黄公则概用青色。二、蔡公灵榇系用红缎绣花围幔。黄公灵榇则用红黄蓝白黑五色布包裹。此外各项,均无出入。”
也就是说,现在不论遵从古俗还是新礼的遗属,在礼仪上,即遵照新式国葬这一特殊葬礼的要求。在黄兴、蔡锷国葬葬礼进行时,长沙全城市民放假一天,下半旗,致哀仪式采用戴黑纱、三鞠躬、九鞠躬等致哀方式,出殡时用军乐队奏乐。从黄兴蔡锷举行国葬仪式起,新的哀礼形式,开始在全国礼俗实施中成制度地开始推行,并成为时尚,旧礼俗中的一些致哀方式开始改变,主要保存在答谢的孝子方。黄、蔡国葬岳麓山,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丧葬西俗与东方习俗的融合。
当年制定《国葬法》和国葬礼仪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湖南湘阴籍的范源濂等人,在1916年11月3日议定黄兴国葬优恤礼仪体例时特别提到:“(甲)仿效美、法先进共和国施行之先例(乙)参照英、日崇拜伟人礼仪之一部……考察主要是日本、英国及美国等国形式而制定。”
1917年4月,黄兴、蔡锷国葬岳麓山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从体制上也改变了中国人传统丧葬形式,从1917年开始,中国丧葬分为国葬、公葬及一般追悼会、追思会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