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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高考:纪念的钟与反思的鼓

高考制度的恢复开启了“文革”后中国社会阶层间正常流动的制度,几乎是近30多年来唯一没有争议的改革。

 1977年的北京高考考场。不同于现在酷热的6月,当年高考时间设在了严寒的12月。

  唯“成分”时代的结束 

  恢复高考制度开启了“文革”后中国社会阶层间正常流动的制度,特别是废止了以“出身”和“成分”约束社会阶层间正常流动的习惯。所以高考制度的恢复,几乎是近30多年来唯一没有争议而得到社会各阶层认可的改革。

  中国传统社会由靠军功、举孝廉、重门阀再到科举制度的成型和完善,社会精英间的流动秩序本来早已形成,特别是科举制度的完善,为社会下层人士向上流动提供了严格的制度保障。潘光旦、费孝通和何炳棣等人关于科举的研究都证明,至少明清以来,社会下层通过科举上升的渠道基本是畅通的,历朝平民出身的进士比例相对较高。

  晚清新学校制度建立后,现代精英的出身以学校毕业(包括留学)为基本标志。新学校制度建立的目的在于普及教育,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但因为新学校制度以现代多学科制度为基本教育目标,事实上加大了教育的成本,反而使教育的普及程度受到了影响。科举时代,读书人承担的教育成本在城乡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科举考试的内容相对单一。在科举时代,中国的读书人大体是平等的,或者说读书的基本条件没有本质差异。但新学校制度建立后,城乡间读书人的差别立刻显现,而且越往后越大。到了1949年后,随着城乡二元结构制度的形成和完善,中国农村和城市间的鸿沟,对于平民来说,基本不可逾越。所以在“文革”前17年的教育制度中,虽然农民和市民在高考制度前表面上享有同等权利,但事实上,农民和市民的不平等非常明显。

  一个基本事实是,改革开放前,中国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本没有优质高中,这一状况至今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也就是说,中国的农民在享受教育资源方面和市民完全不在一个层面,基本没有公平可言。对中国农民来说,高考从来都是以改变身份为第一追求目标,追求知识是次要的。那时山西的县级中学里随处可见的一条标语是:“同学,记住,你的身份是农民!”借此鼓励乡村学生用功高考。

  除了城乡间的绝对不平等外,以意识形态为基础判断社会成员品德和知识的风气,导致了当时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以“出身”和“成分”衡人的制度性习惯。大体说来,1977年以前的中国社会,可以称之为“出身”和“成分”社会。以“出身”和“成分”限制社会成员正常流动的动机,完全来自意识形态。那一时期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血统的时候,所谓“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遇罗克的著名论文《出身论》,就是对这一社会机制的控诉与反抗。

  中国的“出身”和“成分”在高考制度恢复前,对社会成员的流动起着决定性制约作用,在农民和市民的差别之外,又加上了“地富反坏右”和“资本家”的限制。这样的社会,如果从1950年算起,到1978年大体终结,约有近30年时间。也就是说,中国社会目前的主要精英,特别是1940年前后出生的人,在决定其升迁的因素中,“出身”和“成分”起过主要作用,特别是对政治精英而言更为明显。

  • 责任编辑:胡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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