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土地改革对辜氏家族的影响
日据时代与中央政府来台初期,辜家于台湾五大家族排行第三,仅次于第一位的板桥林家及排行第二位的雾峰林家。经济实力厚植,民国38年,土改政策雷厉风行,自是以资源之拥有者冲击为最大。辜振甫曾言:“制糖,制盐,开垦,可以说是辜家致富的三大因素。”16而辜家糖业与盐业在战争后期,被日本人以“配合战事需要”等理由徵收后,其后分产,辜振甫所得,多为农地,则当政府颁布土地改革命令,辜振甫所受影响自然非常大。
据辜振甫自述,土地改革以前,辜家的土地水田、旱田(包括待垦部分)、山林以及盐田合计约有3,700甲;除为制糖、制茶、制盐所需之旱田外,大部分水田来自辜振甫的父亲辜显荣以“自食其力方式”,招募佣工,垦辟荒地、开拓而成。辜显荣生前未在都市经营房地产,他认为都市地价、房价的上扬,不是来自自己的努力,他宁可自己开发耕地或盐田为乐。辜家的田地,都分区派有专人管理,再放租给佃农。辜家佃户将近1,000名,都订有租约。据辜振甫回忆,辜家与佃农的关系一向良好,沟通顺畅,少有纷争发生“记忆中,从没有为佃农的事头痛过。”17
而究其收益,辜家每年可从这片耕地收到作物7万担(每担100台斤)。如此大量的收成,辜家自用有余,就卖给经纪人,或在市场转售,或销往日本。若按照“耕者有其田实施办法”计算,按辜振甫原有水田旱田3,700甲,保留3甲,即是千分之一还不到。对辜振甫来说,这该是多大的损失。
肆、辜振甫接受土地改革之解读
就前两节所述,土地改革对辜家产业结构之影响甚鉅,则何以辜振甫支持此政策,甚至一跃而成“土地改革”之代言人?在此,本文拟从辜振甫之家世背景及其重要言论文集,试解读辜振甫何以如此坦然接受土地改革。
首先,若考察20世纪初之全球局势,必然注意到的是,土地改革为彼时世界之趋势,辜振甫是典型的地主世家子弟,家境好,受过高等教育,他一向强调台湾地主多为知识分子,看问题比较理性,这应该也是地主们对土改政策易于接受的基本原因。当时的地主,不是第一代者,则以读书人居多,毋需出外谋职,日常在家以管教子弟为主,余暇或巡视土地,或读书写作,或从事休闲活动,安分守己,成为社会上的一股安定力量;地主守法纳税,政府对地主待之以礼,地主在地方上具有影响力,受大家尊重。其时新闻可以为证:“说起来真正开明的地主并不很多,但这些人已经受过良好的教育,深明事理。”18辜振甫亦以他所熟知的一些地主家庭为实例,以见地主家庭重视子弟教育之一斑,如雾峰林家子弟多曾留学日本、美国或英国,板桥林家也是如此,高雄陈家子弟则多游学日本。这些年轻学子到了国外,亲眼目睹外国的地主自农业转向迈入工业的过程,把国家建设成现代化富强国家,而台湾仍是农业社会,陈旧落伍贫穷,在国际上被人看不起,亳无地位,这些到过外国的年轻人,受到刺激,都知道要社会进步、国家富强,工业化是必须要走的路,而土改就是农业社会转向到工业社会的必经之途。
再者,政策引导作为一种趋力:辜振甫极力否认当年推行土改有藉公权力“强制”执行的情事。他对来访的国际人士指出:“当时,政府刻意以缓和渐进方式分阶段进行,就是为了避免采取强硬手段,相较于中共以清算斗争残暴手段对待地主进行土地改革,形成强烈对比,这也是当时台湾地主对政府土改政策倾向支持的原因之一。政府在每一阶段工作开始之前,都先公布办法,得到全民的认知与共识,然后依法行事。”19按照辜振甫所言,若对照50年代初中共激进之土地改革政策,“由于我们采取了这样的方法,广大的农民就站立起来,组织起来,紧紧地跟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走,牢固地掌握了乡村的政权和武装。因此,土地改革不但在经济上消灭了地主阶级和大大地削弱了富农,也在政治上彻底地打倒了地主阶级和孤立了富农。”20其流血斗争不断,地主与富农被视为“土豪劣绅”而遭殴打或批判,乃至身死家散,则辜振甫强调之“缓和渐进”实有其时代之重要意义,亦可证明辜所谓“宁静革命”之真实性。
其实,辜振甫自己早已有觉悟,他在日据时代,为了训练自己准备接掌家业,大学求学时就主修经济,后又钻研财政,并特地到东京大日本制糖株式会社工作过4年,观摩学习日本现代工商企业的经营管理;并曾到香港待过3年,观察体会香港工商业社会的发展情形及社会生态。两度国外观摩察访,让辜振甫发现,同为海岛经济的台湾,在许多方面,要比日本、香港落后,主要原因就是台湾在经济结构上,仍然局困在传统农业社会的桎梏之中,大量资金冻结在土地上无法动用,以致迟迟未能进入工业经济的新时代。此番经历令辜振甫比起同一时代台湾岛上之同辈者,更早体认“现代”浪潮之下,工业将面临新一波之转型,以及一传统企业如何更生变异,在现代的浪潮之下重启再生。日后辜振甫面对土地改革等一连串变异,其考量不仅是当下利益,放眼实是家族重生,乃至是整座岛屿“一个新的可能”。就此而言,辜振甫对土改的评价,着重在土改的间接效果及其深远影响;着重在它如何使千年来冻结在土地上的巨额资金释放出来;如何使中国农村经济脱离“贫穷循环”;如何促使中国经济社会发生质变,如何让土地资金转而投向工商业,如何做到“资金证券化、证券大众化”的现代企业的资本结构;如何把一个古老的农业社会转化为现代化工商业国家。
伍、辜振甫见证下的台湾土改过程
辜振甫于1994年11月11日发表了三篇〈台湾水泥公司移转民营40周年感言〉,此文可堪作为他对土地改革的总结报告。他自称这是“一个旧地主所作的历史见证报告”,其中确有许多见闻、感想及深入的评析,必须是身历其境而且参与其事者才能体会。辜振甫在其中提出,多数人所相信的土改最终目标及最大成就是耕者有其田。此番言论可参照当时政府诸多宣传书籍,俱以“耕者有其田”为终极目标,如当时台湾省政府地政局局长沈时可于演讲时便曾提及“以耕者有其田为总目标”。21但对辜振甫而言,他则认为耕者有其田不过是土改在达成其最终目标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个近程效果,在其“见证记”中,他并不强调耕者有其田的达成。他以为土改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在促进国家经济工业化,他把土改称为“一场和平的经济革命”;亦即,辜振甫赋予土改一更宏观的格局。
综合辜振甫对此一“使台湾走出传统的农业社会,朝向现代化的工业社会迈进”的土地改革,如何改变台湾的命运,其要义可分段简述如下:
一、巨额土地资金释出,流向工业发展。
“见证记”中,辜振甫以相当大的篇幅,来阐释土改对我国经济工业化发展所产生的“三大带动作用”:第一个正面作用,辜振甫称之为“起爆性作用”,指土地改革的施行,将原来冻结在土地上的资金释放了出来,并让它转而流向工业上去。为了切实说明这些资金是如何被释放出来,又如何流向工业上去的,“见证记”指出:地主可保留的土地面积既受限于3甲,则地主因耕地被徵收而得的资金不可能再用于土地的集中性收购,非另谋出路不可;加以,政府向地主徵购土地所给付的7成价款是以实物债券发给,而由于实物债券到期兑付所产生的巨额资金,大部分亦将脱离农村而为工业生产所吸收;同时,所余3成的购地价款则以配发四大公营事业的股票方式为之,这笔股票的票面价目亦达6亿6,000万元之鉅,这笔巨款,当然也转成为工业资金。
另外,土地改革使农民的收入大增,据调查,1955年至1966年的10年当中,全体农民的储蓄增加了7倍之多。储蓄的增加,必然直接间接有助于国内资本的形成,为发展工业提供所需要的资金。二、土改为工业生产提供了适宜的国内消费市场土改后,受惠农民收入增加,农民有了购买力。据农复会的调查统计,全省受惠农家有16万7,595户;每户每年增加新台币2,176元,故而农村购买力总额,每年平均增加5亿8,100万元。农民购买力增加与消费内容的变化,为工业生产提供了持续发展的条件,也就是提供了适宜的国内消费市场。
台湾绝大多数佃农都成为自耕农之后,也使台湾7万5,000位地主大多转型成为轻工业的东家。轻工业在当时得以蓬勃发展,主要是靠自耕农购买力增加的支持,而轻工业在充分发达之后,回过头来帮助农民改良耕作的方式与技术,辜振甫指出,这就是他所说的耕者有其田政策的经济性的意义。这种良性循环,为台湾后来的经济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台湾的中小企业具有强大的适应能力,不管国际经济如何起伏波动,都能随时适应,度过难关,这种韧性和活力,都是从当时的大环境中培养出来的。此亦可见于美国学者A. H.Amsden的观察:“就这样,几乎在一夜之间,台湾乡下不再受一小撮大地主压迫,而形成一大群小规模自耕农当家,到1973年,80%的农民是自耕农,另外10%是半耕农..这使得台湾的所得分配远比其他第三世界国家要平均,而与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类似。”22
三、土改完成,促使物价及工资的稳定。
当所有的农民都由佃农成为自耕农,他们以高昂的工作情绪从事农耕技术的改良,因而粮食产量大增,粮食价格得以长期稳定,亦替工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工资条件。
最后,辜振甫在“见证记”中列举了土地改革对国家建设前途发生深远影响的三方面:
第一是台湾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质变。土地改革之后,工业迅速发展,工业生产额在总生产额中所占的比重超过农业,这是一个社会由农业社会演变为工业社会的象征。同时,在土地改革以前,农业生产在国内生产净额中,占37%,比工业生产大得多(工业生产额18%,但到了1963年,农业生产降低到16.7%,工业生产却增至27.2%了。这亦可见于的观察:“1961年至1972年经济结构的变化是工业成长率高于农业成长率,工业年成长率达16.7%。”23另一方面,农业投资在固定资本形成毛额所占比例逐年下降,工业投资则与年俱增。这些都显示台湾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基本上的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