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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党代会常任制”是党内民主新突破

  改革试点的最新进展

  记者:据我所知,十几年来,我们一直在进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进展如何?

  李永忠:早在1956年党的八大上,就做出决定,在中央、省、县三级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每年开会一次。但中间因种种原因中断了。1988年底,经中组部同意,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县级)、绍兴市(地级)先后开始党代会常任制试点。此后,黑龙江、山西、河北、湖南等省也相继进行了试点。但是,十六大前,全国首批12个试点中,有7个试点已经停止。在十六大精神的鼓舞下,各地又涌现出一些新的试点单位。

  记者:听说您今年曾专门赴四川对党代会常任制试点进行了调研,您能谈谈试点的最近进展情况吗?

  李永忠:好的。今年3月,我在雅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锦明同志的陪同下,对雅安市雨城区和荥经县的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进行了调研。我认为他们的试点工作开展得不错,关键是突出地抓了代表选举、代表大会、代表日常行权三个重要环节。

  通过党内民主选举,完成党员同党代表之间的权力授受程序,是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前提和基础。为此,他们设计了“自愿报名”和“竞争承诺”两个必经环节,并确定了全县“党代表选举日”。两个必经环节的实施,调动了不少党员的参选积极性,使党代表和党代会获得了政治学意义上的合法性。雨城区和荥经县报名参选的党员,占到了党员总数的12%和13%.如此高涨的参选热情和高达30%以上的大比例差额选举,实为罕见。

  在党代表日常行权中,他们通过制订《党代会常任制工作试行办法》(草案),赋予党代表以具体职权,包括对区县委贯彻上级精神和本级党代会决议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区县委、区县纪委领导班子、基层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拟任县级领导和科级干部进行推荐和信任度测评等。为此增设了一个科级部门———党代表联络办公室。

  记者:从实践来看,党代会常任制的效果怎样呢?

  李永忠:我觉得,可用“作用积极、效果明显”来概括。在实现组织意图的同时,党内民主也得到了发展。雨城区82个选区全部采用了直选。通过党内民主选举特别是基层民主直选,党代表的产生方式开始改变,被选举人开始注意通过承诺演讲去争取民意,选举人也开始重视通过投票去行使自己选择的权利,党代表向党员负责的意识也得到了增强。当过两届党代表的柴有兆说:“上次是组织安排的,举举手,画个圈,就完事了。这次最大的不同,是有一种得向选你的人负责的感觉。”

  • 责任编辑: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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