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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理论的回顾与思考

 注:原文发表于2008年。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我国的改革开放始于农村改革,正是若干个小岗村的星星之火点燃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燎原大势。我国的农村改革,一方面是亿万农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另一方面则是我们不断摆脱思想束缚,不断深化认识,进行艰苦理论探索的过程。回顾我国农村改革理论的演进过程,不仅是对改革理论的梳理和反思,更是对我国农村改革脉络的清晰展现,使我们对农村改革这场伟大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探索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

  关于建立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机制的理论探讨

  1978~1999年,是农村改革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农村经历了一系列波澜壮阔的改革,主要是建立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机制。

  一、关于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改革

  1. 关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争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举。它一经出现,便如星火燎原之势燃遍中国大地,引起了社会方方面面的强烈反响,成为20世纪70年末、80年初中国社会的焦点问题。其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性质是当时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些人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集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实质上是倒退到单干,是保留集体经济外貌的小农经济的特殊形式。包产到户使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起了质的变化,并丧失了实行按劳分配的客观经济条件。多数人则不同意上述观点。他们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没有改变集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今天的家庭经营是在土地公有化条件下的家庭经营,在许多方面受集体经济的制约,是合作经济中的一个经营层次,也是整个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既不是土改后的个体经济,更不是旧社会的小农经济,而是一种新型的家庭经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脱离社会主义轨道,它还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第一,它坚持了基本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而不是所有制变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经营管理方式,它不决定经济的性质。第二,它坚持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物化劳动反映社员的劳动差别,把产品(价值)作为衡量社员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的尺度,以最终产品的多少来计算劳动者的报酬,这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要求。

  2.关于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讨论。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人民公社体制的改革,在20世纪中期,我国农村已普遍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我国农业(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然而,在经过了持续5年的高速增长后,从1985年起,我国农业发展落入了低速徘徊的状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于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如何完善双层经营体制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

  当时,较为普遍的看法是,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重点应放在“统”的方面。鉴于前一阶段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忽视集体统一经营与集体经济建设倾向较为突出,使得我们很有必要把健全与完善集体统一经营和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然而,一些人却不同意这种看法。他们认为,农业双层经营体制是统分结合的有机整体,片面强调任何一方,在理论上都是有缺陷的,而且在实践中还将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深化。因此,应当从统分两个层次完善和发展农业双层经营体制。

  • 责任编辑: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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