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段:
1999年以来
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以后,农村改革越来越关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改革的重点主要针对新阶段的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重大问题。把农业和农村发展放在国民经济通盘格局下,考虑在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与农业和农村外部环境变化的大背景下,如何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建立农业和农村经济长效发展机制,从总体上解决“三农”问题。着力于城乡统筹和农村全面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是这个阶段农村改革的突出特征。
在这个阶段,农村改革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一是在90年代全面清理农民负担项目的基础上,对农村税费改革进行试点,在试点成功之后全面铺开,取消各种农业税费,使得农业发展进入无税时代。农村税费改革2000年在安徽省启动,其他省选择部分县市 进行试点。江苏省2001年在全省试点,取得了明显进展。之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快速扩大。2004年,全国取消农业特产税,吉林、黑龙江两省免征农业税,河北等11个省降低农业税3个百分点,其他省区降低1个百分点。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终结了中国延绵了2600多年的种地交“皇粮国税”的历史。2000—2005年,通过减免农业税,农民人均减负1250元。在此期间,为了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且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中央财政共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830亿元。
二是改革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体制,农业全面对外开放。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要求,我国对有关农产品贸易的国内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等方面进行改革,降低了农产品进口关税,取消了出口补贴,对大宗农产品采取配额制度,并逐步向关税化过渡。通过这些改革措施,我国农业对外开放程度大幅度上升,农业利用外资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农业和农村发展也进入了后WTO的全球化时代。
三是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调整和改善城乡公共财政投入的分配格局,建立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长效机制。目前,农村综合改革正处在试点过程之中,按照计划,力争用五年或更长一点的时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这三项改革任务。
四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从2004年开始,国家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购销多渠道经营,清理和修改不利于粮食自由流通的政策法规,清理和剥离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挂账,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使其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这项改革意味着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最后一个堡垒被攻克,农产品市场的改革宣告结束。今后的改革,将重点放在农村要素市场的发育上。
五是在推进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着力解决进城农民工的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问题,力争为农民工进城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2006年,国务院专门下发《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从各个方面做好农民工工作。按照农业部的统计,截至2006年末,我国已经转移农村劳动力1.8亿人,比上年增长5.5%,已转移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已经达到37%。2006年,农民的工资性收入首次突破千元,比上年增加300元,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
六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2005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从八个方面推进新农村建设。为此,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国家加大了对农业和农村的财政支持力度。根据财政部提供的数据,1996年财政支农资金总量为774亿元,到2006年增加到3397亿元。10年时间里,财政支农资金增加了3.38倍。在财政支农中,除了“两减免”和“三项补贴”政策外,国家在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也在快速提高,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增加,使得农村义务教育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免费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覆盖整个农村范围。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方面,进展也非常明显。
通过梳理近三十年来农村改革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在农村改革的推动下,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发生了彻底改变,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市场机制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手段和环境发生了彻底改变,农业和农村需要依靠现代科技和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阶段和目标发生了彻底改变,农业和农村发展已经进入新的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为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首要目标。
(作者单位:农业部农村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