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大公历史 > 洞见 > 正文

热闻

  • 图片

中国两千多年真的走错路了吗?

中国的皇帝不得不与庞大的文官集团共治天下,内廷与外朝的区分,颇同今日企业组织董事会与公司抗衡相似

  最近,北大教授贺卫方在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人博的一次讨论中谈到,中国“现在的种种弊端,可能和两千前走错路有特别密切的关系”。贺卫方说的走错路是指两千多年前建立起来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对于这种断言历史错了的说法,王人博教授的回答是机智的:“说中国从两千前就走错了路?一个民族可以活五千年,长寿的秘诀还是有的,不能说她活着活错了。”

  认为中国从古代起就误入歧途的说法,并非始于贺卫方。自甲午战败以来,一些激进的改革家、革命家开始把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说得一团漆黑,毫无是处。谭嗣同讲“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后来的一些革命党人和偏激文人都不断重复这种中国人错活了两千多年的说法,贺卫方不过是忠诚地继承了这种偏激的革命传统。

  “秦政”不是历史的偶然

  近代以来的激进改革家、革命家否定中国传统最根本的原因是认为中国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是一种最专制、最黑暗的政治制度,秦始皇是这种强盗制度的始作俑者,其后两千多年的历史都是历代帝王掠夺、压榨人民大众的历史。这是一种非常简单化、非常粗陋的历史观。事实上,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是中国走出封建等级制度的必然结果,而非秦始皇个人主观意念的产物。更重要的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帝制时期绝非是皇权的绝对统治,而是君主跟文官集团共同治理社会。这种由君主与官僚科层制度相结合的政治制度远远优越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等级制度。

  著名历史学家许倬云对中国古代政治讲过一段非常深刻的话:“秦汉帝国的结构并不是任何人设计的,而是经过战国时代列国纷争,一个一个国家个别尝试,又互相模仿,方出现了秦汉帝国所承袭的国家形态。战国时代晚期,一个国家已是由君主与专业官吏治理,也已有了中央与地方的分层管理。秦始皇统一中国,将秦国已实行的制度施行于全国,汉承秦制,大体未改,但是经过三四代的逐渐改革,专业的文官构成统治机构的主体。从此以后,中国的皇帝不得不与庞大的文官集团共治天下,内廷与外朝的区分,颇同今日企业组织董事会与公司抗衡相似。”。

  对中国历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公元前594年(鲁宣公15年)鲁国宣布实行“初税亩”是一个标志性事件,随着“井田制”的逐渐崩溃和土地私有制的形成,各个诸侯国的封建贵族制度开始逐渐松动和瓦解,法家在各国的改革成了当时的历史潮流。商鞅在秦国的变法固然最为有名,但打击贵族等级制度,集政治权力于国君的改革的绝非只有秦国一家。

  大约从公元前600年前后开始,中国社会由于内部频繁的战争而出现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以土地私有化为基础的平民运动,这场平民运动最终导致井田制和传统血缘等级制的崩溃。到了战国后期,各个诸侯国无不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以适应这场难以阻挡的平民运动,到秦王朝统一中国前,具有官僚机构性质的郡县已经在各个诸侯国普遍出现,传统世卿世禄的血缘等级社会已经开始逐步向平民社会转化。从战国时期郡县制的萌芽与发展看,秦王朝在公元前226年建立以郡县制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国家不过是过去三百年平民运动的一个结果。即使不是由经历过商鞅变法的秦国来统一中国,而是由其他的诸侯大国来统一中国,也不可避免地会实行科层化的郡县制度。

  事实上,在战国七雄中,其余六国的中央集权化和官僚化进程并不比秦国晚。七国中楚国率先创立县一级国家政权。跟传统分封的采邑不同,县一级国家政权的长官是“尹”,而“尹”只能由国君派遣,不能世袭。隶属于中央的县级地方政府的出现,意味着国王行政权力的扩大和官僚制度开始形成。到了战国后期,楚国境内已出现了大量由国王直接任命长官的郡和县,国家权力开始向楚王集中。根据明代董说撰写的《七国考》,楚国的官职已有91种,其中很多都不是由世袭贵族担任(《七国考•职官》)。史料证明,楚国当时的中央集权化和郡县化的程度走在秦国之前。楚国的县制形成后,秦、赵、韩、魏、齐、燕都开始仿效。秦王朝统一中国后实行的中央集权官僚制度,不过是集六国郡县制度之大成,而非秦王朝首创。正是由于郡县制在中国早已酝酿和成长了两百多年的时间,到秦王朝统一六国时已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尽管秦王朝只存在了短短15年,但郡县官僚制却一直延续下来,时至今日,中国的国家结构仍未脱离郡县制的框架。

  • 责任编辑:陈永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