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来港读麻醉科研究生的女生,因偷窃罪聆讯。这名品学兼优的二十五岁穷学生,要回乡探亲,身上只有五十一块港元。她在崇光婴儿部偷窃了一千五百五十七元的货品,打算回乡送给怀孕的姐姐。来自吉林的穷女孩,每月获港大发放一万四千奖学金,她省下八千寄回乡,乡下的父亲不良于行,母亲精神残障。法官决定不作处分,判她有条件释放。
法律不外人情,真要为法官的网开一面而击掌。本来那么优秀的女孩,一时失足,就应该让她有改过的机会。她读的是医学检验和生物化学双学位,社会要培养一个优秀的专业人才不易,不该放弃她。
不禁想起一件发生在鼓浪屿的事。有一位旧时邻居,做母亲的一次失足,抛夫弃子,远走美国。几年后辗转回到家乡。鼓浪屿的人都唾骂她。她的儿子很了不起,先将母亲收留家里,慢慢地,再打通父亲的思想,最后父亲和母亲破镜重圆。
他们一家跟我家很熟,这位令我佩服的儿子,正是我的同学。有的人对这位母亲嗤之以鼻,认为不该再让她回家。我很气愤,虽然不关我的事。假如这名走投无路的母亲要回来,而子女丈夫都不理她,她真的会去自杀。我说,这名我认识的幼稚园阿姨,大半辈子都很好,是好老师,好妻子和好母亲,只是一次失足,应该给她赎罪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