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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 人:法定语言

  教育局官方网站发表一篇文章,说广东话不是法定语言,被公众炮轰后认错收回,这种事就叫做“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以笔者有限常识,从来政府只有法定文字,并没有法定语言,有的地方叫法定语文,其实也是法定文字。需要法定文字,是因为政府需要公布一些政策法规时,需要用法定文字来公布,以显示严谨和权威。香港法定文字是中文和英文,香港政府并没有规定什么是法定语言。

  这篇文章从一开始就没搞清楚语言与文字的区别。语言是用来说的,文字是用来写的,政府无须规定人们用什么语言来说话沟通,但却需要规定用什么文字来作官方文字,因为官方文字必须准确、统一、普及,而语言却无须如此。

  两个牛头角阿婶在菜市场说东家长西家短,需要那么严谨地使用法定语言吗?即使立法会议员在庄严的议事厅里开会,用的也是广东话,有时还不雅口语横飞,这都是人人每天见惯见熟的现象,莫非执笔者连这点常识都没有。

  教育局官员司职教育,应该有起码的常识,简单的逻辑训练,一篇文章在教育当局的网站发表,可能被基层学校视作金科玉律,“一言而为天下法”,岂可轻忽?顺便一提,香港政府文件的中文,有时也真叫人看不下去,法定中文不及格,“法定”就误人子弟了。

  •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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