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公司濒临破产,导致被迫合併到其他公司旗下,这在商业社会司空见惯。但一个国家濒临破产,导致被迫合併到其他国家旗下,这在中西歷史上却并不常见,比较典型的例子莫过于1707年苏格兰被迫与英格兰合併,形成今天的英国──虽然现在的苏格兰独立公投已经摆上日程了。
在1707年以前,英格兰和苏格兰几乎从来就是两个国家,彼此民族构成、宗教文化、法律制度都不同。从十三到十七世纪,英格兰和苏格兰彼此进行了长期的战争,结下了非常深的仇怨。1603年,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因为没有子嗣,就在死后把王位传给自己的外甥,也就是当时的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按英格兰王室习惯法,则称为詹姆士一世)。这就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局面:两国从此拥有相同国王,但彼此保留不同的议会和政府。
展开国际殖民贸易
到了十七世纪后期,西欧各国开始展开了大规模的全球殖民扩张和贸易,英格兰和苏格兰当然不会落后于人,各自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向大西洋方向、非洲和远东进行贸易扩张。苏格兰土地贫瘠,资源不足,只能出产煤炭、亚麻之类毫无竞争力的农矿产品,很快就在国际殖民贸易竞争中落后下来,尤其相对极为强势的英格兰。更让苏格兰人觉得无奈的是,英格兰议会和政府充分利用相同君王的便利,以及自己强大的海军和贸易优势,把苏格兰裹胁进来,使其不得不配合英格兰的贸易垄断政策。比方说,英格兰通过的《航海条例(Navigation Act)》,规定整个不列颠岛的对外贸易都只能使用英格兰製造的商船,苏格兰完全不能製造使用自己的船。当英格兰对荷兰等国进行战争时,苏格兰也被迫加入战争,结果得罪了本来应该是自己贸易伙伴的欧洲国家。
苏格兰一直努力想突破英格兰的胁迫和限制,最好的办法就是开拓完全属于自己的海外贸易路线和殖民地。开拓扩张需要什么?当然需要大量的金钱资本。1695年,在苏格兰议会推动之下,当地的贵族和有产阶层集体投资,创办了赋予特许经营权的“苏格兰对非洲及东、西印度群岛贸易公司”,专门负责苏格兰的海外殖民贸易扩张。
好了,有了资本,有了公司,迈向营利的下一步就是必须有合理回报的投资项目。公司的决策层一下子看上了一个似乎是绝好的项目─中美洲的Darien地峡(位于现今巴拿马运河一带,当时尚未开凿运河)。这是一个贯穿南北美洲、连接大西洋太平洋的交通要道。在工业化时代之前,谁卡住了交通要道,谁就生财有道。一个名为Darien Scheme的开拓殖民地的投资计划马上启动。
导致公司资不抵债
人算不如天算,三个因素让这个投资项目不但没有赚钱,反而导致公司资不抵债:一是当地丛林茂密、河道纵横,以当时的技术手段,要把这打造成沟通东西南北的殖民地,就算砸再多的钱,也是做不到的;二是当地位于西班牙殖民地隔壁,西班牙人非常警惕苏格兰人,更要命的是,英格兰和西班牙当时是战争同盟!三是英格兰人拖后腿,议会决议撤回所有在这间苏格兰公司的英格兰资金。1770年,苏格兰放弃该项目,这个项目让苏格兰损失了全国四分之一的流动资产,大批投资者愤怒不已。经过苏格兰一批银行家和投资者明里暗里的操作,终于推动英格兰议会和苏格兰议会在1707年签署了《联合条约Treaty of Union》,两国议会正式合併,等于两国合併。
为何是银行家和投资者推动呢?看看条约内容便明白:给予苏格兰人以贸易自由;取消航海条例的限制;取消关税壁垒;规定由英格兰拨出资金,作为苏格兰分担英格兰国库债务的补偿。在实际操作中,这笔资金也被用于向在Darien项目中蒙受经济损失的苏格兰投资者提供补偿。金钱利益,压倒了国家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