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美国肯定被驳回
重庆青年报:之前伊春空难和包头空难在美国起诉被驳回的理由是否都一样?
郝俊波:完全是一样的,就是管辖权的问题。不只是这两个案子,2009年的法航空难,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驳回的。当时机上有几个美国乘客在美国起诉了,后来也是因为这个不方便管辖的原则,就是说如果这个案子跟美国的利益关系不太大,而且有一个可替代的(非美国)法院,同样能够公平审理的话,那么美国法院就会驳回,尽量避免司法资源浪费。
重庆青年报:但就算有这么多前车之鉴,欧美律所在马航事件之后还是纷纷到中国来“拉客”出去打官司。明知道会被驳回,还出去打官司不是很浪费时间和金钱?
郝俊波:大部分美国律师还是想尝试这次的空难代理的,因为毕竟赔偿金额高了,律师也就赚得多。
重庆青年报:空难索赔案件的律师费比率一般在什么范围?
郝俊波:这个双方自由约定啦,不过一般是赔偿金的30%左右。如果是低于20%就比较可疑,很可能只是为了招揽客户。律师很难在这样的收费下,长时间投入大量精力和财力。
重庆青年报:我们之前也采访了一些美国的律所,总的来说还是分成了“赞成出国派”和“在中国起诉派”。您赞成哪种观点?
郝俊波:我是比较赞成后一种观点的,建议在中国起诉比较客观和中立。马航这个案子确实很难,当然从理论上来讲,出国“试一试”也是可以的。但根据我的经验,这个案子即使出去打,几年之后肯定被美国法院驳回来。
重庆青年报:要几年?美国法院决定驳回案件与否,需要经过哪些步骤,要多久?
郝俊波:最少都要一年以上。
因为首先你要选是在州法院还是在联邦法院起诉。但这不是关键,因为这两级法院至少肯定有一级法院要受理。接着就进入第二关,这关就是审理美国是否对该案件具备管辖权了。跨国空难索赔一般都在这关被无一例外地驳回。我之前说的“出国试一试”,就是指我们至少能试试第一关,虽然不重要。
马航希望尽快打官司
重庆青年报:那如果家属集体联名诉讼是否会增加获胜筹码?
郝俊波:空难索赔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真正的ClassAction(集体诉讼)。集体诉讼简单来讲,是指大家买同样的商品或者买同样的股票,然后选张三李四去代表大家打官司,其他人不用参加诉讼,但得到的赔偿一样。但空难索赔所谓的“集体诉讼”,只是指乘客家属可能在同一时段选择同一律师一起提起诉讼。但由于每个乘客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其实每家最后得到的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法律意义上这种不是真正的集体诉讼。
重庆青年报:但现在马航中国乘客的家属,似乎还没决定要提起诉讼?
郝俊波:对,他们现阶段重心没在赔偿上。所以我让家属慢慢考虑,根据我的经验,这种空难家属一般要在半年之后,才开始决定找律师。
重庆青年报:但马航在关闭家属中心后,似乎已经放弃安抚家属了,几乎没有任何的斡旋措施。
郝俊波:他们当然希望大家去打官司啦,我理解马航。只要起诉,案子就甩给律师了。赔钱就让律师去跟律师谈,反正也是保险公司赔钱。它(马来西亚航空)就不用整天被人追在屁股后头要求解释,要求公布消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