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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可包括如下情况: “政—民”摩擦,即双方政府执法船与对方民间船只的摩擦。例如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与中方渔船或保钓船之间,或是中方执法船只与日本右翼人士船只、日本渔船之间发生碰撞等情况。由于目前双方在当地海域均常态化部署有执法船只,因此“政—民”摩擦很可能迅速升级为“政—政”对峙甚至摩擦。 “政—政”摩擦,双方政府执法船只对峙时发生偶发碰撞,或相互使用高压水龙等非致命性装备。从公开报道来看,双方船只在当地对峙时的距离很近,且近距离对峙时间有愈来愈长的趋势,确实存在偶发碰撞的现实性。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摩擦的处理空间较大,处理方式可以较为灵活。 “军—政”摩擦或“军—军”摩擦。在发生上述两种情况后,由于双方执法船只出现损伤,双方军舰介入救援,并发生军舰与对方政府船只、双方军舰之间的碰撞甚至摩擦。 在空中,随着中国海监飞机更多进入钓鱼岛空域,以及续航能力更强、体积更大的新一代中国海监飞机即将投入使用,同样可能出现摩擦情况。而且,与海上不同,日方一向是使用F—15、F—4或F—2等型号军用战斗机拦截中国海监部门的运—12飞机,将对峙直接提升至军事力量介入的层次。 因此,空中摩擦和冲突的风险更大。例如,日方军用飞机对中国政府公务飞机和侦察机骚扰时进行“警告射击”,就可能直接造成双方二线护航飞机介入现场甚至交火。 今后,中国将重组国家海洋局,将此前归属于各个系统的涉海政府执法力量统一至国家海洋局系统下,并以中国海警局的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根据公开报道可知,中国海警局将配备更多可在涉事海区长期活动的大型船只,并扩大人员编制。这意味着中方将投入更多巡航船只,加强船只活动频率,延长在巡航区域的单次活动时间等,钓鱼岛海域的对峙力度还将加大。 此外,日方已有右翼组织、地方政府等多类主体在筹划登岛事宜。在双方海上力量紧张对峙的局面下,登岛显然会进一步刺激局势,同时也蕴含着更严重摩擦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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