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海峡一带围绕专属经济区、渔业捕捞边界等的谈判主要在中国台湾与菲律宾之间进行,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协商大陆参与的方式,以便处理科学考察、大陆渔民捕捞权等问题。
在议题上,可以在政治敏感性较低的功能性领域首先进行,如海上救助、反海盗、渔业、天然气水合物调查、环境保护、船只避碰等。也可以探讨把一些现有机制(如亚洲16国制定的《反海盗及持械抢劫船只区域合作协定》)应用于南海。
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的能源公司对于合作勘探、开发都有兴趣,出现了一些可喜的苗头,也取得若干成果。各方应鼓励本国能源公司推进这方面的合作实践,以便进一步积累经验、增进互信。
由于官方之间立即启动“N方机制”需要一定的条件,学者、退休官员等人可以先启动“二轨圆桌机制”。值得强调的是,声索国官方的重视与协作有助于克服既往一些二轨机制效果不佳的不足(如多次举办的“管理南海潜在冲突讨论会”并没有被声索国普遍重视,越南、中国、菲律宾主办的一些南海问题讨论会只有部分声索国参加)。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非声索国是否可以参与这种“N方机制”?原则上不行。但可以尝试在一些低政治的功能性议题上,经过声索国协商后,邀请一些某些非声索国参与。也可以尝试邀请非声索国学者、退休官员等以个人身份参与某些议题。
总之,南海争端已经发展到损害各方利益的程度,亟需各方戮力扭转这一势头。以建设性的态度采取灵活的多边主义,建立解决南海争端的“N方机制”应该提上各个声索国的议事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