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营嘉义县长泄密罪成判囚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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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嘉义县长张花冠(前)涉及环保劳务採购弊案,高雄地院15日宣判,认定涉泄密罪判刑/中央社

  大公网12月16日讯 据中央社高雄报道:民进党籍嘉义县长张花冠和胞妹张瑛姬涉及环保劳务採购弊案,高雄地方法院15日依泄密判刑两人。

  高雄地检署侦办嘉义县政府办理劳务採购标案、垃圾车及资源回收车採购案和大埔美精密机械园区第二期开发案等,查出张花冠姐妹涉嫌透过县政府科员邱丰铭等向厂商索贿,涉嫌收贿新台币782万元,依贪污和泄密及图利等罪嫌起诉张花冠、张瑛姬等21人。高雄地方法院审结,宣判张花冠依16个泄密罪判处2年6个月,得易科罚金;另泄漏大埔美二期标案部分,则遭依泄密罪判1年8个月,不得易科罚金。张瑛姬依19个泄密罪判处10年,不得易科罚金,不法所得417万元没收。两人收贿罪和图利罪部分判无罪。

  承审法官表示,张花冠因觉得标案评选委员核定工作无聊、琐碎,任意将核定评选委员之权,授予非嘉义县政府机关编制人员张瑛姬行使,致标案评选委员名单泄漏予张瑛姬知悉,所为欠缺法治观念。被告张瑛姬部分,承审法官认定张瑛姬虽不具公务员身份,因获张花冠授权勾选标案评选委员,竟藉此牟利,且犯后否认犯罪,全推诿给他人,量处较重刑度。

  检方认为张花冠也涉贪污

  高雄地方法院依泄密罪判刑张花冠姐妹,但高雄地检署表示,张花冠等触犯贪污罪事实明确,将在收到判决书后研究上诉。

  检方指出,张瑛姬虽是以嘉义县工商协进会副总干事名义于县长办公室行走,但其实质上却以县长之实际职权,在县长办公室内接洽厂商、联络教授、决定评选名单、拿张花冠县长官章于标案上核章,甚至让公务员收贿,均是“铁一般的事实”。

  检方认为,张花冠、张瑛姬等人都为贪污共犯,应同触犯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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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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