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清概,男,汉族,福建晋江(现石狮)人,195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历任中共晋江县深沪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镇党委书记;
1992年12月任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5年4月起历任中共晋江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代市长;
1996年3月任中共晋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02年5月任中共泉州市委常委、晋江市委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2003年1月当选为第十届福建省人大代表);
2003年11月任中共泉州市委常委、晋江市委书记;
2005年3月任中共泉州市委副书记、晋江市委书记;
2005年6月任中共泉州市委副书记;
2007年1月任中共南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7年6月任中共南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年02月,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工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正厅级)。
2010年08月,中共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2年9月,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年10月 龚清概同志不再任中共福建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省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