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整体风险保障水平不高,垦区内外差异明显。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一个黑龙江,为什么垦区内和垦区外要实行两个标准,垦区内中央补65%,垦区外中央补40%,从根本上压制了地方政府、县级财政的投保热情。”
据悉,垦区外四大作物保额分别为每亩价格水稻200元、玉米145元、大豆120元、小麦125元,只达到直接物化成本的20%~40%。而垦区内实行分档选择投保,提供不同标准的风险保障,2013年四大作物每亩保额为:水稻最低590元、最高820元,玉米最低390元、最高490元,大豆340元、小麦325元。垦区内保额最低档是地方保额的2.6倍多,最高档基本达到作物直接物化成本。2013年洪灾中垦区内高保障优势凸显,宝泉岭管局290农场绝产作物亩均赔款439元。邻近的绥滨县绝产作物亩均赔款194元,只能解决种子和化肥钱,差异十分明显,具体的解决办法还要中央拿主意。
省政府:急需国家降低或取消县级保费补贴
黑龙江保监局提供给《中国经济周刊》的资料中显示,2013年,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累计接到洪灾报案1.56万件,赔款总额27.16亿元,为黑龙江省历史最高,也是我国农业保险最大的一次灾害赔付,为稳定粮食生产安全、安抚民心起到了重大作用。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际金融处处长于小菲告诉《中国经济周刊》,黑龙江作为全国的“大粮仓”,在确保国家粮食供给和储备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2008年起黑龙江省参加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主要参保了玉米、大豆、小麦、水稻等4类种植业品种和能繁母猪、奶牛等两类养殖业品种。
据于小菲介绍,从2008年到2013年6年来,农业保险已经在黑龙江省13个地市、65个县、3个省直农场开展,实现了县级以上全覆盖。6年间,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达2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4.66亿元、省财政9.04亿元、县级财政5.48亿元),农户负担6.36亿元,有力维护了该省粮食生产安全和农民收入稳定,为该省乃至全国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据于小菲介绍,农业保险的拨款流程,按照中央要求,省里每年3月份要报当年的保险预算规模。“基本上我们的财政对这个是敞口的,下面报多少我们承担多少,从来没有说砍掉一块,中央和省级这两级都是敞口的。”于小菲说。
针对《中国经济周刊》了解到的农民参保难题,于小菲坦言,黑龙江省有国家级产粮大县66个(含8个市辖区),比例和范围很大;这些县绝大多数以农业为主要产业,大都财力困难,是财政穷县、财力弱县。尤其是实施《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下称“两大平原”综合改革)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补贴资金需求较大,财力更为紧张,多数县市因为农业保险补贴资金落实困难,一定程度上导致保险规模难以扩大。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的数据显示,按2012年统计数据,4种作物播种面积2亿亩计算,占黑龙江省耕地面积的38%。如果未来实现2亿亩面积全覆盖,省级财政需出资7.5亿元。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按照目前黑龙江的财力,如果再取消县级财政补贴,省级财政对2亿亩耕地全覆盖是吃不消的。具体来说,去年黑龙江省财政收入1700多亿,支出了3000多亿,主要靠国家转移支付,目前“两大平原”综合改革后对农田水利的建设压力也很大,“政策虽好,但财力有限,希望可以获得中央财政更大的支持。”上述官员表示。
“急需国家能够尽快按照中央1号文件,尽快降低或取消产粮大县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于小菲说。
201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不断提高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和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政策要求。
对此,贺玉斌显得更为着急,“上面定下的好的精神政策,老百姓都知道了、县一级也知道了,然后就没声儿了,有的三年五年还没落地,富民惠农的政策希望政府尽快落实下来。”
对于农民反映的保费过低的问题,于小菲表示,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亟待提高,目前的保险金额和费率仍然执行2008年确定的水平,每亩保费15元,平均保障金额148元,只达到实际物化成本的35%左右。为此,省财政厅正在与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研究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的问题。
据悉,黑龙江省政府为了更好地开展农业保险,专门建立了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组成单位为省农委、财政厅、保监局、畜牧局、金融办、气象局和两家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办公室设在省农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共同负责推动农业保险工作。目前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正在筹划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