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着凛冽的寒风,站在哈达彦村村民冯笃全的家门口,能看到远处田地里因去年遭受洪灾后留下的玉米梗。
2013年8月,黑龙江遭受了1998年以来的最大洪水。公开资料显示,此次洪涝灾害造成该省120个县(市、区、农场分局)、543.9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2618.4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50亿元。冯笃全所在的黑河市孙吴县沿江满达乡哈达彦村,就是其中之一。
冯笃全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家里的120亩耕地都投了保,去年遭灾后,保险公司赔了他5000多元,但自己每亩只交了3元钱的保费,“不解渴”。今年他想“多投点儿,国家也多给点儿,这样,再有了灾,保险公司可以多赔点儿”。
从原本对农业保险的不了解、积极性不高,到大灾后看到实惠,然后对农业保险产生了迫切的需求,据了解,在黑龙江农村,有这样想法的村民很多,但是,他们的愿望似乎很难实现。
农民:我要参保,我要多保
2月20日,结束了在县里的畜牧业工作会议,孙吴县副县长贺玉斌匆匆赶来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的采访。
这位主管农业的副县长被乡亲们亲切地形容为“播种时在田间,丰收时在垄上”,谈起三农问题,如数家珍。
省去寒暄,单刀直入,贺玉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农业保险是很好的惠民政策,但是目前的问题是,保费太低,县级财政又很困难。
《中国经济周刊》从黑龙江省财政厅了解到,目前该省的农业保险采取了三级补贴的方式,即中央财政出40%、省财政出25%、县财政出15%,剩余的20%由农民个人承担。按照每亩保费15元计算,其中,中央财政出6元、省财政出3.75元、县财政拿2.25元,农民出3元,遭灾后每亩的平均保障金额赔付约为148元。
不过按照贺玉斌的计算,这148元其实远远低于农民每亩地的成本。以玉米为例,1公顷(15亩)玉米的成本,包括种子、化肥、机械、人工等大约是6000元到7000元,平均每亩成本约400到500元。148元的赔付,只是杯水车薪,“不过有了总比没有强,至少为农民来年的再生产做了准备。”贺玉斌说。
据贺玉斌介绍,孙吴县是黑龙江省级贫困县,近年来农民人均收入增速较快,2013年达到人均8000多元。人均耕地面积多(约30亩),但北部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农民靠种地的收入徘徊不前,因灾致贫、因病致贫的大有人在,之所以去年大灾之年老百姓还比较稳定,农业保险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2013年洪灾后,农业保险及时赔付的情况一目了然地贴在村镇的公示墙上,直接导致2014年当地农民的参保意愿有了大幅提升。
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督管理局(下称“黑龙江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处长兼农险办主任唐洪涛,给《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讲述了一个生动的例子。以前民众对于保险公司不了解、有误解,2013年灾后去基层考察,一户农民告诉他,灾后接待了一拨儿又一拨儿的人,给钱的只有保险公司,现在,保险公司深受群众欢迎。
王跃龙,孙吴县哈巴现代玉米农机合作社理事长。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合作社成立于2011年,从种植合作社起步, 随着收益增多,加入的农户越来越多,管理的土地多了,农机不够用,县领导提议建立农机合作社。“去年我们用了5个人,4套车就做了1万亩地,干了原来4个村子的农活。”
随着合作社的发展,王跃龙的业务范围开始“跨县经营”。但在参保的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其他县的土地没法买保险。究其原因,按照目前三级财政补贴的方式,由于耕种的是其他县的土地,所以孙吴县的财政不出钱,其他县又因为合作社的外来身份而不予补贴。于是就出现了合作社有需求、保险公司“干瞪眼”的局面。
黑龙江省人保财险黑河市分公司总经理李广贵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对于合作社遇到的“跨县经营”模式,保险公司也只有干着急的份儿,没有县级财政的补贴,保险公司也没法给农民上保险。地方财政的窘困局面已经成为制约农业保险发展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