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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岁浙商赴淄博谈生意 被带派出所盘查后猝死

两个多月前的9月9日晚9时52分许,浙江商人冯言法在淄博金安之星城市酒店,被张店分局兴学街派出所几名联防队员,以“形迹可疑,且未随身携带身份证”为由,带到派出所盘问。9月9日晚9时52分许,冯言法被张店分局兴学街派出所几名联防队员,以“形迹可疑,且未随身携带身份证”为由带到派出所盘问。

  冯卫斌称,安装在酒店各个位置的多个监控视频显示:当晚9时52分,冯言法从大堂外回到酒店。就在冯言法走到大堂电梯处准备上楼时,酒店外急速驶来一辆警车。警车停下后,3名警察跑到酒店大堂,将冯言法控制起来,架离酒店。

  据邵红军讲,一名现场目击者告诉他,冯言法刚走进酒店大堂,3名身着警服的人进来,问他家在哪里,要他出示身份证。冯说未带身份证,但可到房间去取。几名身着警服的人没多说话,将冯一左一右架出酒店,推进警车。“一个目击者说那些人打了冯言法,在酒店里带人时打了,到外边也打了。”

  “录音”显示,调查组证实,被张东叫来的两个人,分别是联防队员龚先成和耿国良。

  “张店区检察院宣布的最终调查结论是:联防队员的行为属正常盘问。但酒店录像显示,联防队员把我表哥双手反扣,一个人还压着他的后颈。这分明就是一个抓捕动作,哪是什么正常盘问?”冯卫斌说,根据公安部75号令第八条规定,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才可带到公安机关继续盘问。“如果是正常盘问,我表哥的身份证就在房间,为什么不让他上去拿?为什么不在酒店进行盘问?把他带到派出所,就是认为他不带身份证,不能排除违法犯罪嫌疑。请问张店公安:是不是公民不带身份证就要被抓去派出所?你们是通过哪些迹象断定我表哥‘形迹可疑’的?”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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