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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有律师称愿意给“讹人”老太免费法援

达州达川区公安分局定性其为敲诈勒索,摔倒太婆及儿被处行拘 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某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南外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有3名市民表示目击了事发现场,确属老人蒋某某自己跌倒,与3名小孩无关。

  当事孩子:

  以后还会扶老人

  “以后遇到摔倒的婆婆我还是要扶。”江先生的儿子小华(化名)对记者说,遇到这种事情是很少见的。余先生的儿子小鹏(化名)说:“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我也还是要扶,只是我扶之前要先找个人给我证明一下。”杨先生的儿子也表示,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也要扶,因为学校的老师教他们的,社会上还是好人多。

  三个孩子分别来自于三里坪小学、达县实验小学和通川区七小。一直关注此事发展的通川区七小师生听说学生见义勇为的行为终于得到伸张之后,都非常激动。

  太婆家人:

  强行索赔错了

  23日上午,本报记者在太婆家中与太婆及家人面对面,“警方定性为敲诈勒索,原因是我们曾将老人送到对方家中居住,胁迫对方拿出赔偿金,这是我们的过错,但我们也有苦衷。”蒋某某家人说,老人摔倒后,他们曾多次找孩子家长协商,但对方一直不露面,无奈之下才这样做。

  不服处罚结果

  22日上午,记者与多家媒体面对面采访到太婆蒋某某及其家人时,太婆及家人坚称自己是被小孩撞倒的。22日晚上10点10分,本报记者拨通了太婆儿子龚某某的电话,接电话的是太婆的孙子龚某。记者将公安机关的处罚结果告诉他后,他表示对处罚结果不服。

  将申请行政复议

  太婆孙子龚某说,他们将申请行政复议。但太婆家人表示,除了事发当日警方的接警记录和在司法所调解时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的录音外,没有其他证据。23日下午,太婆蒋某某委托女婿、孙子和儿媳等前往南外派出所,书面表达不服警方处理。南外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处罚一经作出,相对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县(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昨日,成都一律师表示将给太婆家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帮其搜集证据。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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