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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有律师称愿意给“讹人”老太免费法援

达州达川区公安分局定性其为敲诈勒索,摔倒太婆及儿被处行拘 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某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南外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有3名市民表示目击了事发现场,确属老人蒋某某自己跌倒,与3名小孩无关。

太婆蒋某某接受本报采访。

太婆蒋某某接受本报采访。

当事小孩接受媒体采访。

当事小孩接受媒体采访。

  原标题:太婆家人不服将申请行政复议

  达州达川区公安分局定性其为敲诈勒索,摔倒太婆及儿被处行拘

  “扶起摔倒太婆3小孩被指肇事”追踪

  23 日下午,太婆蒋某某委托女婿、孙子和儿媳等前往南外派出所,书面表达不服警方处理。昨日,成都一律师表示将给太婆家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帮其搜集证据。

  11月22日晚7点55分,“扶起摔倒太婆,3小孩被指肇事,家长被索赔医药费”一事有了新进展。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达川”称,经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某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对于公安机关的这一处罚结果,23日,太婆蒋某某家人表示,已意识到把老人送到对方家中并胁迫索要赔偿金的做法是错误的,但对处罚结果不服,将申请行政复议。孩子家长江先生表示,终于还了孩子一个清白,希望这件事可以尽快平静下来,“让孩子的生活回归正常”。

  3市民作证“太婆自己摔倒”

  达川区南外派出所负责办理此案的民警介绍,21日,南外派出所正式受理此案,分别向当事双方了解了相关情况。22日上午,办案民警到6月15日事发现场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收集了3名现场目击者的证词。

  南外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有3名市民表示目击了事发现场,确属老人蒋某某自己跌倒,与3名小孩无关。“由于现场没有监控,无法获取最直观的证据,通过走访的信息反馈,没有附近住户表示看到了小孩撞倒老人蒋某某,但有3人明确表示看到了老人自己摔倒,这是警方办案的重要依据。”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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