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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亮二审被当庭释放 法官在吵闹中读完判决

2001年,河南一名13岁女孩被害并被抛尸河中,当地村民李怀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其间,平顶山中院为避免死者家属上访,与他们约定尽量判李怀亮死刑,使得此案也被称为“死刑保证书”案。

  专家说法

  疑罪从无判案法院很孤独

  今天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学专家洪道德教授分析,被害方闹诉导致的最直接后果,就是司法领域错案难纠正。

  洪道德表示,被害方认定李怀亮是真凶,很可能来自于相关部门的宣传,让被害方还没等到法庭审判,就已经确认李怀亮是真凶。但因无法形成证明李怀亮有罪的有效证据链,法院判处李怀亮无罪,这又导致办案机关及被害方不满。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依法判案,疑罪从无,反而成了‘孤独’的一方,办案机关早就应该扩大调查范围侦破案件,但这些该做的没有完成,导致受害人将希望全部寄托在一纸判决上,最终陷入绝望境地。”洪道德说。 (文/记者 王巍)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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