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怀亮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王巍) 昨日下午,在被害人父母及亲属的吵闹声中,河南省高院法官对“死刑保证书”一案进行了宣判,终审驳回被害人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上诉,维持该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嫌疑人李怀亮无罪释放,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判决下达后,已经提起5个月的国家赔偿程序也正式启动。
终审判决
李怀亮无罪释放无需赔偿
2001年,河南叶县湾李村一名13岁女孩被害并被抛尸河中,当地村民李怀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此后,李怀亮被羁押11年零8个月,先后历经死刑、死缓等判决。
其间,平顶山中院为避免死者家属上访,与他们约定尽量判李怀亮死刑,使得此案也被称为“死刑保证书”案。
今年4月25日,平顶山中院一审判决李怀亮无罪,当庭释放。被害人家属杜玉花、郭松章请求检方提起抗诉,同时向河南省高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上诉,要求李怀亮赔偿15万余元。
昨日下午,河南省高院作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李怀亮作案。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刑事部分并无不当,民事部分适用法律正确,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国家赔偿按规定延期 将马上启动
今年4月无罪获释后,6月3日,李怀亮向平顶山中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379.67万元。按照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3个月内做出决定。
但至今法院也没通知李怀亮赔偿的事。
昨日平顶山中院国家赔偿办主任许道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此前案件的民事部分还在二审,他们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此申请延期3个月。现在二审维持原判,法院方面马上会启动赔偿程序,做出国家赔偿将很快。”
现场直击
法官在吵闹声中读完判决
“肃静、肃静。”坐在平顶山中院一法庭的审判长席上,河南省高院法官陈殿福一连敲了8下法槌,但法庭里,受害人父母及家属的叫骂声仍高过了法官的声音,陈殿福叹了口气,放下法槌看向法庭里的双方当事人。
约50平方米的法庭里,李怀亮与律师坐在被上诉人席上;上诉人席上,除律师杨树英外,杜玉花和丈夫郭松章身边分别站着2名法警。“你还我女儿,你就是杀人犯。”杜玉花的喊声一声高过一声,边喊边欲冲向只有10米远的李怀亮,被法警拉住。
“法官偏袒杀人犯。”除了杜玉花外,喊声还来自旁听席上,原本连着的旁听席被分割成两部分,一边坐着杜玉花的亲属,一边是李怀亮的家人,中间是一排带着头盔、身穿防爆服的法警将双方分开。
宣判原定在下午3时开始,为避免冲突,李怀亮及家人首先进入法庭落座,陈殿福挥手示意法警让杜玉花一方进入,“不判我们胜诉我们坚决不进法庭。”随着门打开,一阵吵闹声传了进来,法警只得又关紧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