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初衷借助舆论的力量达到监督目的
FW:作为人大的重要领导,你和你直接领导的人大代表有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为什么在你看来,向媒体公开本就该公开的事好像很悲壮?
傅:如果按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监督“一府两院”,甚至选举、表决产生“一府两院”的主要领导是地方人大的工作。我作为人大领导,具有这个基本的法律素养。但是,法律的实施需要一个过程,至少目前林州的人大工作受到很多掣肘,监督公检法(司)的法律程序,存在数不胜数的现实尴尬。
FW:你能不能举个例子说明?
傅:不久前我和林州一位副检察长谈到司法制度建设和现存的漏洞,很自然地谈到了郭增喜摔婴案。我当时问他,郭增喜摔别人孩子的事,性质这么严重,为什么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不进行必要的司法监督?
你知道他当时说啥?说出来能把你气死,他说“我是科级干部”,是组织部直接管理的干部,谁也不能随便管我。
FW:你当时什么反应?
傅:我说我管不了你,终有一天人大代表们能管得了你!
FW:这是不是就是你爆料的动机?
傅:是的,动机就这么简单。
谈郭增喜不相信平时是楷模酒后变魔鬼
FW:这件事公开报道后,有人认为郭增喜平时人还不错,很义气也很人物(河南方言,指比较敢担当),你怎么看这种反差?
傅:我长期生活在林州,网络上的说法和我了解的并不吻合。郭增喜平时很爱喝酒,而且酒后容易情绪激动,之前就有过多次酗酒打架斗殴的经历。即使他平时是个道德楷模,现在作出这种疯狂的行为也无法让人理解。
我不相信一个人平时是道德楷模,酒后就成了魔鬼,这没有说服力,也与事实不符,至少我觉得没有多少合理性。
FW:一个河南当地的记者确实那么评价郭增喜平时的为人处世。
傅:如果这个记者这么了解郭增喜、这么了解摔婴案,他为什么得到线索后不报道?如果是一个敬业的职业新闻记者,他首先应该尊重事实的真相,而不是妄自判断。(我认为)网络就此为郭增喜“鸣冤”的行为是不负责任的,也是不客观的。文/记者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