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喜军原本盘算的藏匿方法,是租个小旅馆躲一阵。3月5日,也就是犯下命案的第二天,他到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一个小旅店登记入住,预交了500元押金。他跟新婚才几个月的妻子说,自己可能有牢狱之灾,要出去躲一阵子。妻子与他远在公主岭的姐妹们通电话,凭借着周喜军要存车的事情和其他细节,她们拼凑出了一个可怕的猜想——全城搜捕的偷车贼也许就是周喜军。妻子和他的妹妹陆续给周喜军打了电话,逼问偷车的事情,周喜军再也瞒不下去。3月5日下午16点,周喜军打110向警方投案自首。惊动长春全城的搜寻,至此结束,所有的祈祷,最终只等来了最残忍的结局。周喜军带着警方指认了所有现场,在30厘米厚的雪层下面,揭开编织袋,小皓博的遗体真的在雪地里。
许家林的超市已经重新开张了。他明白,生活总是要继续下去,何况他上有老下有小,妻子的状况又比他更糟糕。许家林的妻子受不了打击,产生了应激性的精神障碍,住了10天医院,医生说需要慢慢调养。出院以后,妻子的情况时好时坏。“有时候说话说得好好的,突然冒出一句,我要去看看我儿子。”许家林说,“不了解情况的人,可能就会吓一跳。”白天还好些,晚上更糟,“她老是睡不着,醒来就哭,整晚哭”。
小皓博的东西都已经收拾处理了,现在只有电脑里还存着照片,可是没有人足够坚强到可以打开电脑去看这些照片。5月15日,离一审开庭还有两周,许家林的父亲去世了。这是对许家林的另一场打击。他很清楚,父亲是多么盼着有个孙子,皓博来临之后,父亲是多么喜悦,每天在家里就是盯着孩子开心。而皓博遇害之后,父亲的情绪多么愤怒,激动起来,就在家里大声咒骂凶手。本来就有脑血栓后遗症的身体,怎么受得了这样的刺激。
家里最坚强的人,是许家林的母亲。她先后承受了孙子和丈夫去世的打击,默默打点好家里所有的事情,等到超市重新开门营业,更是忙里忙外,每天都不停歇。母亲的坚韧,让许家林惊讶又感佩,说起母亲的时候,他一直压抑着的情绪终于有了释放,眼里闪着泪光。出事以后,许家林是茫然无措而厌世的。“每天躺在床上,就是哭,什么也不想做,觉得什么都没意思,人生也没意义。”
家里的变故,也影响到了他们的女儿。虽然他们以前就不让女儿看电视,但她还是从同学们那里知道了整件事情。这个10岁的小女孩,展现出了异乎寻常的懂事,她从不主动提起弟弟的话题。只有一次,有一天晚上,和奶奶相伴着从超市走回家,半个小时的路程里,她主动提起了弟弟的事情,安慰奶奶要想开一些。可是即便如此懂事,小姑娘的心里还是埋下了恐惧的阴影,她从此不敢一个人待着。每天上学放学,都需要家人接送,放学之后,也不能一个人回家,于是许家林就会把她接到超市,一家人待着,直到很晚关店,再一起回家。
5月27日的一审在长春中院开庭,持续了半日的庭审之后,当庭宣判,周喜军被判处死刑。但是许家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支持的赔付只有1.7万元,仅仅只是小皓博的丧葬费。这个数字,甚至比周喜军因盗窃被判处的罚金(5万元)还要少。
在接下这个案子的时候,许家林的律师齐兴茂已经知道赔付会是这样的结果。在小皓博出生之前,齐兴茂已经跟许家林认识了,他代理过许家林岳父被邻居打伤的官司,最后调解结案,许家林对他很认同。小皓博的事情发生之后不久,许家林也跟齐兴茂咨询过一些问题,比如他对警察的不满和困惑。齐兴茂跟所里做了申请,无偿代理了这个案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新的《刑事诉讼法》2013年1月1日开始生效,根据最高院指定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刑附民的诉讼,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其实,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如何确定,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法院内部也存在很大争议。争议的焦点,就在于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否应纳入赔偿范围。这是因为,按照普通民事侵权案件的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在赔偿金额中要占很大比重。例如,如果被害人已经死亡,仅死亡赔偿金一项一般就可赔偿40万元,丧葬费等费用则往往不到2万元。但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绝大多数都是经济状况差、赔偿能力弱的,有的被执行死刑或者其他刑罚后,根本无法承担高额的赔偿责任,相关判决往往成为“法律白条”。根据最高法院的一项调研,凡是在刑事案件中套用民事标准,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赔偿范围的,赔偿到位率都极低。如某中级法院2010年判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5件,赔偿总额641万元(平均判赔18万元),由于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判决后赔偿到位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