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97年开始推动生命教育

  台湾由1997年开始,便推动学校生命教育计划。到2001年,颁布为期三年的“‘教育部’推动生命教育中程计划”,规定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直至大学毕业,为期共十六年,都要在学校教生命教育。到2011年,规定在高中三年级,生命教育成为单一科目,所有学生必须修习。根据2015年九月公布的方案,生命教育涵盖学生、教师、学校、社会、政府机关及研究发展六个方面。十二年的国民教育和大专教育,各安排了正式和非正式课程,可说绝无遗漏。然而,是否因为生命教育成功,使台湾15-24岁的青少年自杀率比香港低,学术上却未能确证。

  香港投入生命教育资源较少

  在香港,生命教育只属“德育、公民及国民教育”的其中一个环节,并未独立成科,因而没有清晰的课程指引。现时,生命教育只归入“各跨学科价值教育范畴”,学习目标:培育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的价值观。此外,本港教育局为学校制定了《预防学生自杀资源套》,以供参考。台湾投入资源较香港为多。“教育部”设立各年级生命教育资源中心,并设有机制奖励那些推动生命教育成绩优异的教师及人士。另外,当局鼓励师范大学开设生命教育的课程,加强职前及在职培训生命教育的教师,奖助生命教育的研究等等。在香港,这些统统付诸阙如。

责任编辑: 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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